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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小平推動中國權力過渡和廢除國家領導人終身制的努力

推動中國權力平穩過渡和廢除國家領導人終身制,是鄧小平政治改革的重要內容。

鄧小平推動中國權力過渡和廢除國家領導人終身制的努力

推出顧問委員會的權力過渡形式

**廢除領導幹部職務終身制,建立退休制度,是鄧小平提出的一個重要主張。**早在1977年,他在重新恢復領導職務之時,就提出了幹幾年便退下來的要求。

他當時面臨的實際情況是,各級領導層青黃不接,老一代領導人老了,力不從心,搞四個現代化的路線缺少一大批年富力強、有專業知識的幹部。

為了實現權力平穩過渡,鄧小平沒有采取強制性退休制度,而是推出了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這一過渡形式。

**這是一個自上而下的權力交接的過渡性的組織形式,為的是防止權力交接時的過度抵抗而產生的政治動盪。**按照鄧公的設想,老一代領導人先交出一線權力,讓年輕一代走上一線領導崗位,權力過渡平穩了,在讓老一代領導人徹底退休。

這一組織形式既有毛澤東當年的一線、二線的影子,也頗有古希臘、古羅馬時期元老院的特點。

顧問委員會這一權力過渡組織從1982年十二大至1992年十四大撤銷,存續期10年。

但因為沒有將權力交接納入民主法制軌道,中顧委一度成為太上皇,以至於兩人總書記都被中顧委廢黜。

重要的是要建立退休制度

1977年,鄧小平第三次出來工作後,在解決了黨的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後,就著手解決組織路線問題。他感到,現在我們國家面臨的一個嚴重問題,不是四個現代化的路線、方針對不對,而是缺少一大批實現這個路線和方針的年富力強、有專業知識的幹部。

確定了實現四個現代化的目標還不夠,還要有人幹,誰來幹?靠老幹部坐在辦公室畫圈圈不行,沒有希望。

一次,鄧小平在中央黨、政、軍機關副部長以上幹部會議上講道:“現在我們搞四個現代化,急需培養、選拔一大批合格的人才。這是一個新課題,也是對老同志和高級幹部提出的一個任務,就是要認真選好接班人。老幹部現在大體上都是60歲左右的人了,60歲出頭的恐怕還佔多數,精力畢竟不夠了,不然為什麼有些同志在家裡辦公呢?為什麼不能在辦公室頂8小時呢?我們在座的同志中能在辦公室蹲8小時的確實有,是不是佔一半,我懷疑。我們老同志的經驗是豐富的,但是在精力這個問題上應該有自知之明。就以我來說,精力就比過去差得多了,一天上午、下午安排兩場活動還可以,晚上還安排就感到不行了。這是自然規律,沒有辦法。”

他接著說:“粉碎‘四人幫’以來,我們把老同志都陸續請回來了,並且大體上恢復了原來的或者相當於原來的職務。這樣,我們的幹部就多起來了。把老同志請回來是完全必要的,是非常正確的。現在我們面臨的問題,是缺少一批年富力強、有專業知識的幹部。而沒有這樣一批幹部,四個現代化就搞不起來。我們老同志要清醒地看到,選拔接班人這件事情不能拖。否則,搞四個現代化就會變成一句空話。”

從1980年起,鄧小平即開始做退休的準備工作。當年8月,中央政治局召開了擴大會議,鄧小平在《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講話中透露:“中央正在考慮再設立一個顧問委員會(名稱還可以考慮),連同中央委員會,都由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這樣就可以讓大批原來在中央和國務院工作的老同志,充分利用他們的經驗,發揮他們的指導、監督和顧問的作用。同時,也便於使中央和國務院的日常工作更加精幹,逐步實現年輕化。”

鄧小平清醒地看到顧問委員會制度只是一個過渡形式,要真正解決問題不能只靠顧問制度,重要的是要建立退休制度。

權力再分配和權力平衡

1981年,華國鋒辭職時,黨內外一致要求鄧小平出任黨中央主席,甚至連一些外國領導人也通過各種渠道表達了此種願望。

鄧小平力排眾議,推薦年輕的同志主持黨和國家領導工作。7月2日,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的帷幕剛落下沒幾天,鄧小平便又在各省、市、自治區黨委書記座談會上提到設顧問委員會以容納一些老同志的設想,並說:“這是為後事著想。”

1982年1月13日,鄧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談到要老同志讓路,讓中青年幹部上來接班的問題時,把它比喻為“一場革命”,並疾呼:這場“革命”不搞,讓老人、病人擋住比較年輕、有幹勁、有能力的人的路,不只是四個現代化沒有希望,甚至於要涉及亡黨亡國的問題,可能要亡黨亡國。

鄧小平想出兩個辦法:

**一是“勸退”。**他用國家前途和四化大業苦口婆心地勸說老幹部自覺讓位。同時,鄧小平考慮到老幹部不願交班無非是怕丟了在位時的種種好處,於是,規定退職後仍然享受在職時一樣的待遇,未到年齡而離休,還有優惠。這種以優待換權力的辦法固然要增加國家的負擔,但是讓老人、病人讓出位子給年輕人,還是很划得來的。

**二是設立中顧委。**鄧小平有意識地採用這種史無前例的辦法,目的是為了平穩過渡。顧問不任現職,這樣就可以把位子讓給忠於四化的年輕人。

顧問又是一種職務,而且它的級別不低於同級黨委成員,讓老同志把自己的椅子移到這種地方,工作比較好做。然而,顧問的頭銜不單是起安慰作用,還有“傳、幫、帶”的責任。鄧小平的這一層謀慮用意很深。因為當時的中國領導班子不僅存在老化問題,還存在斷層問題。

顯然,顧問委員會是權力再分配和權力平衡的權宜之計,其中涉及用利益交換權力。

鄧小平也有他的顧慮。“文革”影響了一代人,在這種情況下,老的不願意一下子放棄權力。的確,當時有一些老幹部對讓他們退居二線不理解、甚至不接受,認為老幹部剛恢復工作又要離休,屁股還沒有坐熱,中央對老幹部不公正。還有一些人認為,三四十歲的人是“文革”經歷者,他們沒學到什麼好東西,提拔幹部也沒他們的份兒,乾脆一個也不提拔。

在這種情況下,鄧小平力排眾議,並做了一些勸說工作,當然是依靠他在中共當內的權威,帶有施壓的因素。

用鄧公的大道理來說,事業丟開不管不行,必須在離開前選好接班人,並把他們放到領導崗位上加以扶植。接班人在一線頂事,老同志則利用他們的經驗在二線做參謀,必要時指導指導,發現選得不當就換人。到時年輕人成熟了,老同志放心了,顧問制自動取消,終身制到此為止,過渡到常規退休制,新老交替順利完成。

這在當時叫做“扶上馬,送一程!”

三老“半退”、四老“全退”

真正考慮成熟並下定決心設立顧問委員會是在中共十二大召開前夕。

1982年2月18日,鄧小平在會見柬埔寨諾羅敦·西哈努克親王和夫人時說,幹部老化問題已到了非解決不可的地步了。

7月4日,鄧小平在軍委座談會上談到“老幹部在上面,中青年幹部上不來”的問題時轉述了聶榮臻的一句話:聶榮臻提出,步子要穩妥。我贊成。他有一個意見,就是要結合,老的一下丟手不行,老的要結合中青。他還說,幹部年輕化,臺階可以上快一點,這個問題解決不了,我們這些人交不了賬。如果再拖5年,怎麼辦?

9月6日,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上,通過了新的《中國共產黨章程》,在新黨章的第三章第二十二條裡明確了中顧委的組成原則和職能作用:黨的中央顧問委員會是中央委員會政治上的助手和參謀。

中共十二大上,鄧小平出任過渡形式的中央顧問委員會主任,意在為退休作鋪墊。會上,鄧小平就中顧委的性質和任務做了重要講話。他說:中央顧問委員會是個新東西,是根據中國共產黨實際成立的,是解決我們這個老黨、老人實現新舊交替的一種組織形式。目的是使中央委員會年輕化,同時讓老同志退出一線後繼續發揮一定的作用,顧問委員會就是這樣一個組織。可以設想,我們再經過10年,最多不要超過15年,取消這個顧問委員會。

1987年黨的十三大召開前,鄧小平、陳雲、李先念等人共同約定“一齊退下來,而且是一退到底。即退出中央委員會,不再擔任任何職務。彭真、鄧穎超、徐向前、聶榮臻也要求‘全退’”。

對於鄧小平、陳雲、李先念“全退”的要求,尤其是對鄧小平“全退”的要求,中央許多人表示不能接受,特別是老同志-老人們擔心這些元老全退了,他們也就徹底退出歷史舞臺,所以阻止元老們全退。

面對這一局面,中央政治局反覆討論,並徵求多方意見,決定鄧小平、陳雲、李先念3人“半退”,即退出黨的中央委員會,但仍擔任一定職務——鄧小平擔任中央軍委主席,陳雲擔任中顧委主任,李先念擔任全國政協主席;彭真、鄧穎超、徐向前、聶榮臻“全退”,即退出黨的中央委員會,不再擔任任何職務。

這是一種政治妥協和新的權力平衡,看起來是成功的。

在黨的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在三老“半退”、四老“全退”的帶動下,中央和各省、市、自治區的一批老幹部退出第一線的領導崗位,增選為中顧委委員和各省、市、自治區的顧問委員會委員,一批年輕幹部走上了一線領導崗位。

建立領導幹部退休制度

與此同時,中共建立了幹部退休制度,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退休制度。

1982年2月20日,中共中央作出建立老幹部退休制度的決定,把新老幹部適當交替的問題提到全黨的重要議事日程上來,有秩序有步驟地加以妥善解決的時機和條件,已經成熟。

決定要求,必須立即著手有系統地建立健全老幹部離休退休和退居二線的制度,使之經常化,並且嚴格地加以實行;一定要很好地安排照顧離休退休老幹部,這應當成為我們黨和國家的堅定不移的政策原則之一;對於已經和即將離休退休的老幹部,中央寄予殷切的希望;在老幹部離休退休的同時,大膽提拔中青年幹部到各級主要領導崗位上來。

在退休年齡上規定上,廳局級(含廳局級)以下幹部,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退休;後來又規定,副廳以上女性幹部可以延遲到60歲退休。

省部級副職60歲以後要安排在人大、政協等“二線”崗位,65歲退休;省部級正職65歲退休,但任期未滿的可延期3年,所以大多是68歲。

國家級領導退休年齡沒有相關規定,但有約定俗成的規則,副國級在職年齡一般不超過70週歲,包括中央政治局委員、候補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紀委書記、副總理、國務委員、副委員長、政協副主席、最高法院長、最高檢檢察長;

正國級原則上70歲退休,但實際上可以到75週歲左右,包括國家主席、副主席,總理、委員長、全國政協主席、軍委主席以及中央政治局常委。

國家級領導換屆時也有一個約定俗成規則:“七上八下”,即年齡在67歲及以下,可再任職,年齡到了68歲就要退下來;即使副國級67歲繼續任職,也不超過73歲,正國級最高年齡不超過75週歲。

實際上,前中共總書記江澤民76歲卸任中共中央總書記,78歲卸任中央軍委主席,才算徹底退休。

顯然,江澤民是貪戀權力的。

前總書記胡錦濤70歲差一個月卸任中共中央總書記和中央軍委主席,70歲零4個月卸任國家主席,完全退休。

在踐行國家領導人退休制度方面,胡錦濤做出了榜樣。

建立國家領導人任期制

**鄧小平的重要貢獻還在於,他推動領導幹部任期法制化。**在他的主導下,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也稱“1982年憲法”。

1982年憲法規定了全國人大委員長、副委員長、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任期制。

這是最為重要的憲制性規定,對於廢除國家領導人終身制具有根本性意義。

1982年憲法規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不得擔任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職務。全國人大委員長、副委員長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國務院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1982年憲法沒有對國家軍事委員會主席任期作出規定,這是很大的漏洞,為最高領導人延長和繼續掌控權力留下法律隱患。

實際上,1982年憲法頒佈後,各級國家機構包括中央各部委首長,各級人大主任、副主任,各級政府行政長官都實行了不超過兩屆的任期制度。

遺憾的是,鄧小平致力於建立的國家主席任期制被習近平改變了,這是國內民眾和海外華人華僑最不滿意的事情,也是西方對中國改革徹底失望的主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