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 // 揭示事情背後的真相 简体 · 繁體 · EN · 日 · 한
主頁 / 中國 · 政治
中國 · 政治

多少中共高官因“妄議中央”入罪——此罪何其大也!

在中國官場,“妄議中央”就是挑戰中共最高權力,挑戰習近平的權威,是天的大罪過,不少高官因“妄議中央”而落馬!

多少中共高官因“妄議中央”入罪——此罪何其大也!

2021年因“妄議中央”落馬三高官

新華社1月23日文章《一個月內三提“政治三力”》列舉“妄議中央”落馬高官:“鄧恢林“毫無‘四個意識’,背離‘兩個維護’,參與在黨內搞團團夥夥,撈取政治資本,熱衷政治投機,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文國棟“對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敷衍了事、另搞一套”;劉國強“與黨離心離德,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

文中的這個鄧恢林,曾任重慶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兼),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兼)。2021年1月,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決定逮捕鄧恢林。

文國棟曾任青海省副省長、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書記、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黨工委書記。2021年1月,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文國棟決定逮捕。

劉國強曾任遼寧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最高人民檢察院2021年1月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劉國強作出逮捕決定。

這篇文章還上綱上線,把這些“妄議中央”高官與所謂“政治三力”、“妄圖竊取黨和國家權力”聯繫在一起。文章解讀說,政治腐敗是最大的腐敗。一些腐敗分子結成利益集團,妄圖竊取黨和國家權力,搞非組織活動,破壞黨的集中統一。

“妄議中央”成了是一項政治罪、言論罪!

什麼是“妄議中央”罪

按照中共的解釋,就是“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

這一罪名首先出自習近平之口。2014年10月23日,習近平在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強調:

一些人無視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為了自己的所謂仕途,為了自己的所謂影響力,搞任人唯親、排斥異己的有之,搞團團夥夥、拉幫結派的有之,搞匿名誣告、製造謠言的有之,搞收買人心、拉動選票的有之,搞封官許願、彈冠相慶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陽奉陰違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議中央的也有之,如此等等。有的人已經到了肆無忌憚、膽大妄為的地步!

此後,“妄議中央”入中共紀律處分條例。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頒佈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明令禁止“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

《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通過信息網絡、廣播、電視、報刊、書籍、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的”視情節予以處分。

中共中央紀委法規室解讀:“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的”是這次修訂新增的違紀行為。……有些人“當面不說、背後亂說”“會上不說、會後亂說”“臺上不說、臺下亂說”,實際上不僅擾亂了人們的思想,還破壞黨的集中統一,妨礙中央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造成了嚴重後果。對該類行為應當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

2016年1月15日,監察部副部長肖培在國務院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佈會指出,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六章政治紀律規定了妄議中央大政方針,後面還有一句話,破壞黨的集中統一的,這是完整表述。

從此,“妄議中央”成為官場上不可觸碰的政治底線。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多次強調 “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也是“底線”之一。

可以說,“妄議中央”就是挑戰中共最高權力,挑戰習近平的權威,是天的大罪過!

高官入罪“妄議中央”即落馬

從此,不少高官因“妄議中央”而落馬!

因“妄議中央”落馬的最高級別官員是中央政治局原委員、重慶市委原書記孫政才。他的主要罪名是:臺上信仰馬列主義,私下裡卻極力詆譭輕瀆;口頭上堅定“四個意識”,但私下以“中國最年輕的政治人物”自居,對黨中央陽奉陰違、另搞一套,把個人主張凌駕於黨中央精神之上,嚴重破壞黨的集中統一領導

在新版《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頒佈之前,中紀委“雙開”通報中,提到與妄議中央相似的表述為“在重大問題上發表違背中央精神的言論”、“發表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相違背的言論”等,周本順、餘遠輝、趙少麟等省部落馬官員都曾發表過這種言論。

其中,趙少麟為江蘇省委原常委、餘遠輝為南寧市委原書記。

而周本順曾任河北省委書記,2015年10月16日,中紀委通報周本順的立案審查結果,第一句就是“經查,周本順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重大問題上發表違背中央精神的言論”

接替周本順的河北省委書記的趙克志上任伊始,在跟唐山市四套班子主要負責人座談時他表示:黨員幹部在政治上絕對不能犯自由主義,絕不能妄議中央,絕不能散佈與中央和省委精神相悖的言論;10月19日,河北省委召開常委擴大會議和全省領導幹部會議提出,堅決與周本順劃清界線,“必須對黨絕對忠誠,決不能陽奉陰違、妄議中央”。

趙新尉是《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正式明確“妄議中央”罪而首個落馬高官。

原新疆日報社黨委書記、總編輯趙新尉2015年11月1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當年12月7日被提起公訴。新疆自治區紀委監察廳對其立案審查的表述說:經查,趙新尉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妄議中央和自治區黨委的重大工作方針、決策和決定,公開發表反對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關於新疆工作重大部署要求的言論;故意作出與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重大新聞工作部署相違背的決定;在反對民族分裂主義、暴力恐怖主義、宗教極端主義等重大原則問題上,言行不能與中央和自治區黨委保持一致……

這其中“妄議中央”擴大到“妄議……自治區黨委”。

趙新尉是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正式發佈後,因“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而被公開處理並通報的第一人。

之後,中紀委“雙開”通報北京市委原副書記呂錫文“妄議中央”。通報顯示,呂錫文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妄議中央大政方針,長期搞團團夥夥,對抗組織審查。

2017年3月2日,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原常務委員、港澳臺僑委員會原主任孫懷山接受審查,同年6月2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在相關通報中,他被指“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

入罪“妄議中央”的還有中央委員、天津原市長黃興國、甘肅省委原書記王三運等。

黃興國2014年12月被任命為天津市委代理書記,2016年9月10 日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2017年1月4 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通報中稱,黃興國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陽奉陰違,搞迷信活動。黃興國身為中央委員,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國家法律,政治上蛻變,經濟上貪婪,生活上腐化,其違紀行為性質十分惡劣、情節特別嚴重、影響極壞,嚴重破壞了天津的政治生態,損害了黨的事業和形象,應予嚴肅處理。

甘肅省委原書記王三運涉嫌嚴重違紀,2017年7月11日接受組織審查,同年9月22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通報指出,王三運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四個意識”淡漠,對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消極應付、嚴重失職失責,喪失政治立場,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長期搞迷信活動;王三運身為中央委員,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嚴重汙染甘肅省政治生態,嚴重損害黨的事業和形象,應予嚴肅處理。

“妄議中央”限制官員言論自由

黨媒曾就“妄議中央”落馬高官提出警示,說這些事件向官員敲響了警鐘。要求官員時刻保持清醒頭腦,時刻將紀律規矩記在心間,真正做到與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對黨的絕對忠誠,絕不散佈與中央精神相悖的言論,始終將“妄議中央”當作不可逾越的底線。

但不少人認為,《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加入了對“妄議中央”的禁止性條款,將會使黨內生活陷入“只唯上”的氛圍,會限制黨內民主,社會上再難有不同聲音。

甚至不少人擔憂,“妄議中央”將可能導致引言獲罪,封殺黨員言論自由,違背了中共黨章賦予黨員表達意見、甚至提不同意見的權利。

有人還說,一把手搞“一言堂”,黨員發言表決與“一把手”相左,被扣上“妄議中央”的帽子怎麼辦?

事實也是如此,一些落馬高官之所以獲罪,主要不是表面上所說的那些罪名,而主要是“妄議中央”,沒有與習近平保持一致。這才是問題的要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