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提出兩個關鍵指控,雷霆手段追責中國 ——關鍵是釐清其中的國際法責任
1 追責聲浪集中在兩個關鍵問題上
從近來美英等國政府高官和媒體的追責聲浪和美國對世衛進行獨立調查的清單可以看出來,其追責理由集中在兩個關鍵問題上:(1)是否“故意隱瞞疫情”?(2)病毒是否來源於生物合成?
美國高官以及美國國會議員最近紛紛表態稱,如果中國對新冠病毒疫情的爆發負有故意隱匿疫情的責任,就應該為此承擔後果;更有甚者,直接將矛頭在對準武漢病毒研究所P4實驗室。
這一關鍵話題在特朗普口中表達得最為直白:4月15日,他表示,他的政府正在徹查,試圖確定新冠病毒是否來自中國實驗室。4月18日,他警告稱,如果中國“對新冠肺炎大流行明知故犯”,就應該承擔後果。他抱怨說:“你會生中國的氣嗎?答案很可能是肯定的”,“這是一個失控的錯誤嗎?還是故意的?”4月19日,他在白宮疫情簡報會上表示,他希望派調查人員前往中國,調查新型冠狀病毒的來源以及爆發過程。他補充說,“我們正在與中方交談。我們很久以前就跟他們談過有關(美國調查人員)進去(中國)的事情。我們要進去。”
英國及法國、澳大利亞、甚至德國都跟進表態,批評中國的疫情信息缺乏透明性,並要求對新型冠狀病毒的來源及擴散全球等問題,展開國際調查。澳大利亞外長佩恩呼籲成立調查機制,對疫情源頭及包括中國在內的國際社會的疫情應對進行調查。與此同時,英國保守的傑克遜協會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超過80%的英國人認為,英國首相約翰遜應當要求對中國在疫情之初的應對進行國際調查;7成英國人認為,如果調查發現中國對疫情的應對違反了國際法,那麼就應該對中國政府採取法律行動。
4月20日,美國國家利益中心的高級主任卡齊亞尼斯在接受美媒採訪的講話具有代表性。他在回應“中國是否應被追責”的問題時說,如果能夠最終證明中國確實掩蓋了一次偶然發生的冠狀病毒的爆發,然後發起了大規模的虛假信息運動來掩蓋疫情,同時又購買了數以百萬計的個人防護裝備以保護自己的公民,那麼它“不僅應該被譴責,而且應該受到懲罰”。
卡齊亞尼斯轉而把矛頭指向武漢P4實驗室。他說:美情報機構可能對實驗室進行了秘密監控。他認為,如果美國對武漢實驗室的安全問題感到關切的話,美國的情報機構很可能秘密的對實驗室進行了監控。他說:“雖然(秘密監控)可能會削弱他們的論點,但多名美國官員似乎相當肯定地認為,所有證據都指向武漢實驗室洩露了冠狀病毒,但他們希望慢慢來,使他們的案子滴水不漏。”
據美媒報導,美國情報部門正在對新冠病毒來源的幾種說法展開調查,其中包括病毒從武漢病毒研究所洩漏出來的可能性。他們試圖搞清楚這個研究所裡是否有人意外事故或是操作不當而感染上了病毒,然後把病毒傳染給其他人。
正是在這個基礎上,美國決心從世衛開刀,切向中國。
4月14日,美國對世衛開出調查清單,就其主要內容看,實際上也是為了調查上述兩個問題。調查清單3-5直接與中國向世衛通報疫情信息相關;清單要求世衛提供的資料(記錄和文件)至少兩項跟這個問題相關:(1)中國有關冠狀病毒的數據的彙編,分析和要求;(2)從中國收到的有關冠狀病毒的數據。

2 “病毒來源於生物合成”是個偽命題
上述兩個問題,在外界看起來,第二個指控更加嚴厲,更加帶有挑戰性。當然,如果這個指控成立,沒有話說,中國就成為“全球公敵”,不打自倒,自我崩潰。
其實不然。第二個問題因其鋒芒太盛,太過銳利,反而容易夭折。主要是(1)基礎脆弱,毫無根據,基本屬於推測;(2)這是人為製造出來而貼上政治化標籤的怪物,屬於陰謀論範疇;(3)新冠病毒來源於自然而非人工合成是全球醫學界、科學界的共識,雖然有個別專家認為它是人工合成的,但不影響大的方向;(4)退一萬步講,這個問題也許需要幾年、幾十年被證明,就如西班牙大流感並非來自西班牙、艾滋病0號病人杜加30年後才被摘除標籤,也許永遠是個謎。
因此,從這個意義上看,“病毒是否來源於生物合成?”可能永遠是個爭議性問題,而不會成為現實性問題,從反陰謀論的角度說,它基本是個偽命題,不值得花很大精力去應對。
想清楚了,我倒認為,這一問題的實際威脅並不大。
有關這個問題,中國正確的話語應該掌握兩個基點:(1)病毒來源基於科學研究成果,這是科學家要做的工作;(2)病毒來源不能貼上政治標籤,政治人物、外交官不要拋出不負責任的話題。
我很欣賞崔天凱大使3月17日接受美國記者斯旺採訪時的說法:“對於這個問題,當然我們最終要找到答案,揭開病毒的來源,但這是科學家要做的工作,而不是由外交官或者記者來進行揣測的,因為這樣的臆測對任何人都沒有好處,而且非常有害。為什麼不讓我們的科學家來完成他們的專業工作、並最終告訴我們答案呢?”
我們所犯最大的錯誤可能要數趙推特。這裡暫且不去評論這是否是一個顛覆性錯誤,至少惡化了中美關係,由此作為起點,美國掀起了追責風潮。
我也不贊成發言人日前在答記者問時的反問:“2009年H1N1流感首先在美國確診並大面積爆發,蔓延到214個國家和地區,導致近20萬人死亡,有誰讓美國賠償了嗎?上世紀80年代,艾滋病首先在美國發現並蔓延至全世界,不知給多少人造成痛苦,有誰找美國追責了嗎?”“2008年發生在美國的金融動盪最終演變為全球金融危機,有誰要求美國為此承擔後果了嗎?”
這是借用新加坡專家的說法,但是沒有可比性。而且就國際輿論的反應來看,效果不太好,似乎有類似趙推特甩鍋之嫌。針對這一說法,卡齊亞尼斯指出:這是某種完全不同的歷史例子,這隻會使中國顯得愚蠢甚至更有責任。H1N1流感、艾滋病或2008年的金融危機都不是從美國的實驗室裡洩漏出去的,美國也沒有任何人試圖掩蓋它。中國發布這樣的聲明看起來很絕望。
外交真的無小事,在當下風波四起的多事之秋,要格外小心,不要犯錯。

3 須認真應對“是否故意隱瞞疫情”的指控
中國真正要認真應對的,還是第一個問題:是否“故意隱瞞疫情”?
關於這個問題,最初集中在武漢疫情初期的隱瞞問題上。但這個問題似乎很難被扣上“違反國際義務行為”的帽子。
從公開報道可見,2019年12月27日,湖北中西醫結合醫院首先上報了接診的3個可疑病例;12月29日,武漢相關疾控中心和醫院開展了流行病學調查;12月30日,武漢衛健委發佈了關於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的救治工作的通知;12月31日,國家衛健委專家組抵達武漢開展現場調查;2020年1月3日,中方正式向世衛組織以及包括美國在內的各國及時主動通報信息;1月8日,初步確定發了疫情的病原;1月11日,中國CDC將5條新冠病毒全基因組序列上傳網站,與全球和世衛組織共享數據;1月18日至19日,國家衛健委高級別專家組在武漢進一步現場調研,就“人傳人”問題進行了討論,一致認為已經存在“人傳人”,“唯一的問題是‘人傳人’有多嚴重了”;1月20日,專家組向公眾宣佈新冠病毒已經完成了“三連跳”,發展為“有效的人傳人”;1月23日,中國政府採取武漢“封城”措施……
我認真研究了《國際衛生條例(2005)》(IHR),認為疫情之初截至武漢封城,中國並沒有違反其中任何規定。IHR第六條規定:每個締約國應當以現有最有效的通訊方式通過《國際衛生條例》國家歸口單位在評估公共衛生信息後24小時內向世衛組織通報在本國領土內發生、並按決策文件有可能構成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情況的所有事件,以及為應對這些事件所採取的任何衛生措施。
注意:IHR強調應該“在評估公共衛生信息後” 24小時內向世衛組織通報。就是說,通報前須先“評估”。這裡的彈性空間很大,法律給予的自由裁量權很大。
在1月19日確認“人傳人”、1月20日對外宣佈之前,疫情屬於“疑似病例”或“不明原因肺炎”調查、評估、確認階段。在尚未確認時,中國就於1月3日正式向世衛組織以及包括美國在內的各國及時主動通報信息;在初步確定疫情的病原後,就將已知新冠病毒全基因組序列上傳網站,和全球和世衛組織共享數據。這都符合IHR相關規定。
可能美國也知道這為難不了中國,所以它現在並沒有糾纏武漢封城之前的“瞞報”問題,而是針對疫情全面爆發後,中國(每天)對外通報的疫情數據,其中主要是確診病例和死亡病例數據。因為中國的數據跟歐美的數據之間反差太大,歐美不相信中國的疫情沒有它們嚴重,措施如此有效,能夠這麼快遏制住疫情。
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
這個對比太強烈,不僅讓歐美政府臉上掛不住,更讓其國內在野黨、媒體、民眾質疑其抗疫不力,它們擔不起這個責任。甚至人們將這一現象與東西方制度聯繫起來,對比二者誰優誰劣。所以,一方面,它們不服氣,必須搞清楚是怎麼回事;另一方面,從政治現實考量,確實有推卸責任的壓力存在。於是,唯有追問中國數據的可靠性,是不是隱瞞了數據?
追責“隱瞞疫情數據”至少有三個方面考量:(1)如果隱瞞確診病例,涉掩蓋及病毒的傳染性和擴散範圍,也涉及檢測能力及其可靠性-這一點在美國備受批評;(2)如果隱瞞死亡病例,涉及掩蓋病毒的致死力,從而掩蓋疫情的嚴重程度;(3)整體而言,涉及政府措施是否及時有效、民眾是否配合,甚至涉及兩種制度的應急對比。
歐美質疑中國隱瞞疫情數據,在病毒的傳染性和疫情的嚴重性方面誤導了它們,以至於延誤了採取措施的時機,導致疫情蔓延,受損嚴重。這就是一口大鍋,它們背不起,所以要從中國這裡找原因。於是乎,出現美國政府一路高亢的質疑聲。在4月17日中國官方修訂死亡病例的當日,特朗普在白宮例行疫情簡報會上立即質疑中國數據,聲稱“全球死亡病例最高的一定是中國”。
除此外,最有代表性的是法國總統馬克龍日前的說法。日前有記者提問:(在此次疫情中)“西方民主體制看起來最為脆弱、準備最不充分,例如歐洲和美國,這是不是讓一些人有理由說,專政體制在應對當前危機時是最好的”,馬克龍回應:“顯然不能將法國、德國、意大利的情況和中國、俄羅斯相比,其透明度和信息的及時度是不一樣的,這些國家的網絡不自由,那裡沒有社交媒體,我們不知道那裡真正發生了什麼”。他強調“我很尊重中國”,但鑑於以上不同,不要“天真地”以為中國在應對疫情方面更強大,“顯然有些事情已經發生了,但我們不知道”。他還表示,西方社會不能因為疫情就完全放棄自身的自由,這將會對西方民主制度構成威脅,“你不能因為公共衛生危機,就完全改變自己的基因。”之後,愛麗捨宮對馬克龍的上述訪談又做了進一步說明:“認為民主國家處理危機更差勁是錯誤的,恰恰相反,信息的透明和自由流通才是高效應對危機的保障。”
如果說特朗普的質疑涉及(1)(2)兩個方面,馬克龍則從質疑中國信息透明度入手,回答(3)這個深層次問題。
現在,須釐清三個問題:(1)中國每天通報的疫情數據與實際情況是否有較大出入。現在美國指控中國“故意隱瞞疫情”,從美媒報導透露的信息看,美方收集資料的主要來源是中國官方通報、媒體報導、社交媒體揭秘、方方日記。現在則準備從中國和世衛的信息通報中獲得信息,找到有利於其指控的資料。
(2)**中國是否向世衛報告“所通報事件的確切和充分詳細的公共衛生信息”。**按照IHR第六條規定,中國1月3日第一次通報後,應當繼續及時向世衛組織報告它得到的關於所通報事件的確切和充分詳細的公共衛生信息,在可能時其中包括病例定義、實驗室檢測結果、危險的來源和類型、病例數和死亡數、影響疾病傳播的情況及所採取的衛生措施;必要時,應當報告在應對國際關注的潛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面臨的困難和需要的支持。
因資料有限,這裡不可能知道這些。
(3)**如果(1)(2)存在問題,落腳點就在是否“故意”?**美方一直強調“故意”二字,而且把“故意”為之與“錯誤”分開。特朗普強調:如果中國“對新冠肺炎大流行明知故犯”,就應該承擔後果。美方追究“故意”,旨在從動機入手對中國定罪。因為,沒有動機的犯罪不存在。
上述三個方面是問題的關鍵所在!而(3)則是關鍵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