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武帝強徵“財產稅”最終敗國
漢武帝時期,開創了官與民爭利,限制甚至打擊私營經濟,大規模實行官營的先例。比如冶鐵官營,將一向由民間工商業者從事的冶鐵業收歸政府,製造出售根本不合人們需要的價錢又非常昂貴的鐵器;鹽鐵專賣,將人們一日三餐最不可缺少的食鹽,由國家統一經營,老百姓煮鹽吃就成為犯法。總之,政府大規模地介入經濟事務,進行壟斷經營,以掠奪民財。
這樣聚斂的民財尚不足以滿足不了政府龐大的開支,漢武帝創造了“財產稅”即“算緡錢”,對商人、手工業者、高利貸者和車船所徵的賦稅。課稅對象為商品或資產,“緡錢”為計稅單位。《漢書·武帝紀》:“(元狩四年)初算緡錢。”顏師古注引李斐曰:“緡,絲也,以貫錢也。一貫千錢,出算二十也。”據歷史記載,“武帝伐四夷,國用不足,故稅民田宅、船乘、畜產、奴婢等,皆平做錢數”。
算緡錢的具體內容是:商人、小販,放債取息者,各自計其所有,自行報價計錢,2000錢納稅一算(120錢),稅率是6%;手工業者,從事冶煉的人,計其所有財產,每4000錢納稅一算,稅率3%。非官吏、三老和北邊騎士,他們所有的軺車(一種輕便的小車),每輛出一算,即120錢;商人的軺車每輛出二算(240錢);身長五丈以上的船,每隻出一算(120錢)。這軺車“緡錢”就是車船稅,這或許是中國歷史上最早的車船稅吧?
關於算緡錢的稅率,歷史記載中的說法不一,有的說是一貫錢也就是1000錢納稅20錢,稅率就是2%,而有的則說是一貫錢納稅一算,也就是120錢,稅率就是12%。到底是多少,不好判斷,也有財政史家認為2%可能是最初的稅率,後來增加到12%。
更壞的是,漢武帝調動人性中最黑暗醜陋的一面,鼓勵檢舉告發。對於隱匿應稅財物不陳報的,或者陳報而不實的,沒收所有財物,罰他戍邊一年;對於檢舉揭發的人,將沒收財物的一半賞給他(這就是告緡)。為了將這個政策實行下去,漢武帝任命了一些酷吏,專門主持揭發檢舉違法者。其中最為著名的是楊可和杜周。歷史記載說,“楊可告緡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氐皆遇告”。《漢書》記載說,“得民財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田大縣畝百頃,小縣百餘頃,宅亦如之。於是商賈中家以上大抵破。”
與此同時,漢武帝的財產稅使得皇帝的錢多得花不完,漢武帝於是大興土木,奢侈消費。《漢書》記載:“及楊可告緡,上林財物眾,乃令水衡主上林。上林既充滿,益廣。是時粵欲與漢用船戰逐,乃大修昆明池,列館環之。治樓船,高十餘丈,旗幟加其上,甚壯。於是天子感之,乃做柏梁臺,高數十丈。宮室之修,由此日麗”。這段話中的大意是,漢武帝為大興土木、修宮殿、建樓臺管所而洋洋自得。漢文帝為一個露臺而捨不得花百金的事在漢武帝這裡被改變了。此外,漢武帝告緡行為中沒收了大量的奴婢,卻成為一項沉重的負擔。《漢書》說:“其沒入奴婢,分諸苑養狗馬禽獸,及與諸官,徒奴婢眾,而下河漕渡四百萬石,及官自糴乃足”。這麼多的奴婢的吃飯成了一個大問題。
然而,這對於當時的經濟和民間卻是一場嚴重的災難,也讓漢王朝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官營制度和沉重的財產稅嚴重打擊了當時的工商業,擁有財富會被迫交納重稅,面臨被沒收,被打擊,被坐牢的命運時,沒有人再會想到創造財富,擁有財富。很快,商人少了,車船少了,商品交易萎縮了,物價也貴了。《漢書》說“民偷甘食好衣,不事畜藏之業”。就是說,老百姓苟且偷生,有了財富就趕緊弄成好吃的好穿的消耗掉,沒有人再去積蓄財物。從此,漢朝由文景時期的民富國足和商業繁榮轉向了漢武帝時期的民窮國富和民間凋敝,,漢朝由此開始衰落而直至於後來的滅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