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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思極恐:網絡+舉報 裸奔的你 往哪裡跑?

細思極恐:網絡+舉報 裸奔的你 往哪裡跑?

嫌犯槍殺柯克後逃逸33個小時後落網

嫌犯名叫羅賓遜,現年22歲。

過去一個常用詞: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現在過時了!

互聯網時代,我們都在鏡頭下裸奔,你的一舉一動都在監控中,你往哪裡逃?逃無可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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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擊科克的嫌犯就是在監控鏡頭下被拍下裸奔鏡頭而落網。

根據美國聯邦調查局公佈的案情細節,嫌犯落網的情節如下:

監控拍下了嫌犯羅賓遜槍擊科克後的鏡頭,於是FBI根據這個鏡頭髮布了嫌犯羅賓遜的照片;

猶他谷大學監視視頻中看到嫌犯羅賓遜的車型。監控畫面顯示,案發當天當地時間早上8時29分,疑犯駕駛一輛灰色道奇挑戰者(Dodge Challenger)私家車抵達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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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顯示,嫌犯戴著太陽眼鏡,腳穿Converse牌鞋子,身穿一件印有美國國旗和老鷹圖案的“顯眼”黑色長袖上衣;

他在屋頂上向柯克開槍後,沿著建築物側邊跳下並逃跑,隨後從屋頂邊緣攀下時,留下了手掌印,法證專家隨後從中提取了DNA。他還留下了一枚鞋印,顯示他穿著的正是與監控影像中相似的Converse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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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從建築物跳下後,穿越一片草地並進入車流,之後橫過馬路進入林地——這裡後來被發現了疑似兇器的步槍;

…………

羅賓遜的父親先是從當局公佈的照片中認出了他,並鼓勵他自首;

羅賓遜起初拒絕自首,表示“寧願自殺也不願投降”。於是,他的父親向一位青年牧師兼法院保安尋求幫助,牧師對羅賓遜做“宗教思想工作”,鼓勵羅賓遜自首;

這位青年牧師隨後聯絡了美國法警局(US Marshals),也有說法:牧師聯繫了華盛頓縣警長辦公室,由他們將羅賓遜拘捕;

調查人員在與羅賓遜的親屬交談中證實了羅賓遜的車型;

調查人員在與疑犯的室友交談時,對方展示了通訊軟件Discord上一個名為“Tyler”(羅賓遜)的帳號發出的訊息,訊息提到需要從“放置點”取回一支步槍,並說這支槍被放在灌木叢裡,用毛巾包著。聯邦調查局在校園附近的一片林地裡找到疑似兇器——一支進口的毛瑟(Mauser).30-06栓動步槍,並用毛巾包裹著……

監控畫面完整顯示嫌犯羅賓遜的行動軌跡了,調查後所獲證據鏈與監控畫面一一對應,嫌犯羅賓遜逃無可逃。

如此快速破案,取決於兩個方面:

一是互聯網的功勞。就如本文標題顯示的:(在互聯網下)裸奔的你 往哪裡跑?

以前,美西方都指責中國到處都是監控,實際上,美西方所有國家對人的監控大大早於中國。

不知道你是否看過1998年上演的美國影片《國家公敵》(英語:Enemy of the State),說的是美國國家安全局(NSA()試圖通過推動《電信安全與隱私權法》立法加強對公民的監控,但這一法案卻遭到了國會多數議員的反對,形容它是一種對公民生活明顯的侵犯。為了推動法案通過,NSA主管湯姆不擇手段,指使手下刺殺了國會的反對派領袖,並將其偽裝成一場自殺……

雖然是影片,但放映了當時的真實情況。

2001年10月,小布什政府推動通過並實施了《愛國者法案》,以“有效反恐”為由,賦予NSA以廣泛的監控特權,包括對任何與恐怖活動有關資訊進行調查的“獨狼”條款、對任意個人的任何聯絡方式和交際行為進行監控的“竊聽”條款,和任意調查並無限期保存個人信息資料的“215”條款等。

實際上,上世紀90年代至21世紀初,美國開始了網絡監控。後來斯諾登揭露了這一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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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舉報”的功勞。也許你不知道,美國人喜歡舉報,將舉報視作公民義務,所以導致美國舉報成風。

美國一遇大案,FBI就鉅額懸賞,鼓勵舉報。

這次科克槍擊案33小時破案,得益於舉報,而且是嫌犯羅賓遜父親的舉報——這在中國屬於“大義滅親”。

美國沒有一般意義的窩藏罪,只有涉及非法移民才有類似刑罪。根據《美國法典》第18卷第1071條,你不得窩藏或隱藏弱勢移民,以防止其被發現和逮捕。

美國有容隱權,在刑法上具有親親相隱原則,表現為消極的不告發行為、積極的隱匿行為,或是對一般義務的免除,可以是實體上、或是程序上的權利義務。

親親相隱主要限於親屬的範圍。據此,窩藏孩子甚至親屬不算犯罪,家屬有權拒絕出庭作證。但羅賓遜的父親卻大義滅親,親自把兒子送上法庭,不知道他是怎麼想的。

但是,聯邦調查局、州政府是讚許的。在案情新聞發佈會上,聯邦調查局局長、猶他州州長都是以讚許的口吻渲染羅賓遜的父親的壯舉。

川普也是讚許的。他在今天在《福克斯與朋友們》晨間電視節目上宣佈了嫌犯“已經被拘捕”,並以讚許的口氣說:“基本上,是與他非常親近的人舉報了他。”

撇開意識形態不說,撇開如何懲處殺人犯不說,在看了嫌犯落網的細節後,更加深刻認識到互聯網時代沒有隱私可言,我們每個人都在鏡頭下裸奔,一絲不掛,你還敢不謹言慎行?

如果再加上舉報盛行,就連一絲遮羞布都沒有了,太恐怖了。

川普風輕雲淡談及抓捕嫌疑人的細節:一名有信仰的人士,“是一位牧師,順便說一下,他與執法部門有關聯—他的好朋友是一名美國高級聯邦法警——然後他們就接手了此事。”他補充說,嫌疑人的父親也參與其中,並“說服了兒子——就是這樣”。

撇開意識形態不說,撇開如何懲處殺人犯不說,在看了嫌犯落網的細節後,更加深刻認識到互聯網時代沒有隱私可言,我們人人都在鏡頭下,都需要謹言慎行。

如果再加上舉報盛行,就太恐怖了。

州長斯賓塞·考克斯在記者會上公佈抓捕嫌犯細節時說了一個詞:嚴絲合縫。說各方在抓捕時合作得“嚴絲合縫”。

拋開案子本身,網絡+舉報下的這個“嚴絲合縫”,讓人不寒而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