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解密 · 2026年6月21日 週日 第 172 天 / 365 · 全年評說不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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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雲為什麼說“黨內鬥爭,不宜開殺戒”?

陳雲為什麼說“黨內鬥爭,不宜開殺戒”?

從正式文件到各種回憶錄,我們都知道當年是採取非常特殊手段(不宜明言)解決“四人幫”的。有回憶文章說,葉帥將解決“四人幫”的問題,視作一場戰爭。

這種解決四人幫的辦法,被稱之為“粉碎”!

不少回憶錄和文章說了一件事,當時葉劍英和華國鋒、汪東興醞釀對“四人幫”採取特殊措施時,葉帥決定再徵求一下陳雲的意見。他們讓王震來到陳雲家通報,將葉帥說的解決“四人幫”的辦法,講給陳雲聽。

陳雲聽後,經過反覆地思考,最終讓王震轉告葉帥:“看來,只有採取抓的辦法了。不過,黨內鬥爭,只這一次,下不為例。”

這是非常有深意的警示!

陳雲為何說“黨內鬥爭,只這一次,下不為例”?

聯繫到解決“四人幫”的方式,可以這樣理解,跟“四人幫”的鬥爭也是“黨內鬥爭”,用“粉碎”方式解決是超出常規的,是一種非正常方式,手段具有軍事行動,具有激烈對抗性質,不合適。

在另一個場合,陳雲警告“黨內鬥爭不能開殺戒”,也許是最重要的理由。

不少回憶文章,包括《黨史博覽》刊登的提為《陳雲與“文化大革命”》文章說了一件事,記述審判“四人幫”前,1980年11月至1981年1月,中央政治局特別開會討論了江青的量刑問題,許多同志主張判江青死刑。陳雲則力排眾議反對殺江青,認為“黨內鬥爭不能開殺戒,否則後代不好辦”。

陳雲一再說明“不能殺”的理由:這並非敵我矛盾,只是黨內鬥爭,不宜開殺戒

針對一些人主張判江青死刑。 陳雲強調:“不能殺,同‘四人幫’的鬥爭終究是一次黨內鬥爭。”

即使對“四人幫”,陳雲也不主張完全按刑事犯罪處理。他指出:“毛主席對在路線鬥爭中犯錯誤的同志也從沒有采取過這種辦法,我堅決反對黨內的路線鬥爭採取用死刑的辦法,……我們要對歷史負責,對後人有個交代!”

撇開“四人幫”不說,陳雲的話最重要的警示在於:黨內鬥爭不是敵我矛盾,錯的一方是“犯錯誤”,不是你死我活的鬥爭,所以不能開殺戒!

陳雲認為,對“文化大革命”中犯錯誤的同志,要批評和幫助,樹立正確的黨內風氣。陳雲指出,對這些同志應該全面地考察,既應看到這個同志犯了什麼錯誤,也應該看到他在黨內做過什麼好事,還必須看到當時黨內的整個情況。不贊成“扭住不放”,檢討沒有完沒有了。同時,他也嚴肅地指出,這些同志不要自己覺得委屈了,應該想一想我是否可以不犯這樣的錯誤。

正如毛澤東同志一直堅持的,對黨內犯錯誤的同志,不能殘酷鬥爭,無情打擊,而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

毛澤東在《整頓黨的作風》這篇重要講話中指出:“我們揭露缺點、批判錯誤的目的在於糾正錯誤、克服缺點,而不是為了把人整死。毛澤東比喻說:“好像醫生治病一樣,完全是為了救人。”

毛澤東指出,對待思想上的毛病和政治上的毛病,決不能採用魯莽的態度。糾正這些毛病“決不是痛快一時,亂打一頓,所能奏效的”,採用“治病救人”的態度,才是正確有效的方法。

毛澤東在1956年《論十大關係》中指出,**對待犯錯誤的人是採取幫助的態度還是採取敵視的態度,“這是區別一個人是好心還是壞心的一個標準。”**他強調,“好意對待犯錯誤的人,可以得人心,可以團結人”,而“對於革命來說,總是多一點人好”。

因此,毛澤東強調我們必須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說這是“團結全黨的方針”。

這是毛澤東在深刻總結黨的歷史經驗教訓基礎上提出的重要方針,並寫入了黨的六屆七中全會決議和黨的七大《黨章》。

這是一條戒律!

具體涉及到江青,陳雲這樣評價:“我們一定要知道,江青對中國革命是有著巨大貢獻的,要知道她是毛主席的妻子,江青是非常廉政的”。

陳雲在“文革”期間也是受打擊的,但他能夠站在政治的高度,拋棄個人恩怨,以大局為重,牢牢把握政治原則。他的頭腦是清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