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塔屏幕循環播放:不再全民核算!另一面:重慶居民智勇懟退上門威逼送方艙的社區人員
大快人心!昨天開始,廣州塔上開始打出政府公益廣告,不間斷循環播放:廣州不再全民核酸,每個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
這是把公民權利交還給公民自己!
與此同時,一則廣州全面解封的消息迅速傳遍神州大地!
廣州不愧為改革開放的領頭羊,如此快速落實中央新政,改變隨意封控、長時間不解封這種堵截式的粗暴防控做法,同時有針對性地對部分群體“精準免檢”,更好適應疫情防控新形勢和新冠病毒變異新特點,最大程度保護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
但是,我們同時看到一些地方仍然我行我素,還在加碼。
筆者昨天分享《中央發出全面放寬疫情管控的重大信號 廣蓉石聞風率先落實》文章後,有長春網友發來一個視頻,一群人包括老人在風雪中瑟瑟發抖,排隊檢測核酸。說他也在排隊核酸檢測,似是在質問我:怎麼跟你說的不一樣?

另有淮安網友發來照片,也是在寒風中排隊核酸檢測,還用“這是什麼”懟我。

一南一北,幾乎同時發出與新政相反的信號,不禁令人愕然。
與此同時,平臺上有關“層層加碼”、隨意賦碼、無端強制隔離的消息,仍然滿天飛,似乎到處都有超越法律與政策邊界的現象發生,不禁感慨治理的難度。
**我們正在建立法治國家,一切都要依法辦事,防疫也不例外。**而所有政黨、各級政府、社會團體和個人都必須在法律的範圍內活動,不得違法。尤其政府要依法行政,依法防疫,而不能超越法律界限。
《憲法》規定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包括人身與人格權,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的權利,必須無條件得到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即使在防疫的形勢下也是如此。
鄧公曾明確指出,憲法和黨章規定的公民權利、黨員權利、黨委委員的權利,必須堅決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
我們被疫情折磨三年了,也被一些地方政府層層加碼的過度防疫搞得七葷八素,苦不堪言。長時期封控、隔離和沒完沒了的核酸檢測、賦碼,都要把人搞瘋了,人們的忍耐已經到了難以忍受的極限。
由於不少基層人員素質不高,把疫情管控當作權力來使用,一朝權到手,便把令來行,態度簡單粗暴,缺乏耐心,更缺乏愛心,心裡哪有“人民”二字,哪有“民之所求,我之必應?”
最為極端的實例是網上盛傳的一段視頻,一個社區防疫人員在視頻裡對“不聽話”的居民發狠:“信不信,我可以讓你的碼變紅,服不服?”
由於一些地方層層加碼,一些基層人員胡亂作為,不斷激化著社會矛盾,因為他們代表著政府在執法,反映的是人民群眾與政府的矛盾,民眾越來越不滿,越來越焦躁,越來越憤怒,跟一些地方政府層層加碼和一些基層人員缺乏人性關懷有直接關係。
中央發佈了第九版防控方案+防疫新政二十條+九不準,直至發出“長期封控必須予以糾偏”的指令,旨在逐步放開,整治層層加碼的嚴苛管控,緩和防疫的緊張氛圍,讓民眾的生產生活恢復正常。
現在最容易激化矛盾的有三個:一個是無任何預兆的封門,即採取硬質隔離、硬質圍擋等措施封堵單元門、小區門;另一個是沒完沒了的核酸檢測,風雨無阻,長久消耗著民眾的耐心;再就是無端的被賦紅黃碼,無端的被賦陽,一幫大白上門要強行帶走你去隔離,去方艙,你成了待宰的“羊”。
關於前一個,中央下達糾偏令後,有些地方開始改變,如廣州基本解封,北京宣佈嚴禁封堵單元門,臨時管控原則上不超過24小時。
後兩個問題仍然令人頭疼,特別是最後一個問題,已經成為激發矛盾、引起公憤的爆炸點。
遇到第三種情況,該如何自我保護憲法和法律賦予的權利?
日前看到一網友發來的經歷,很受啟發,覺得不失為一種辦法。該網友總結出幾點經驗,供大家參考。
首先,最要緊的是要搞清楚防疫法規與政策。比如老弱病殘是可以居家隔離的。再比如,依據憲法,警察不可隨意以《治安管理處罰法》強制處罰你。
《憲法》第67條第(二十一)項關於“緊急狀態”的規定,明白髮布 “緊急狀態”的主體只有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地方政府無權宣佈該地進入“緊急狀態”,而各地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五十條第(一)項規定,對“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進行行政處罰直至拘留,以此為根據的強制性做法明顯與憲法相牴觸,是錯誤的。
朋友們,你要懂法,不妨在“足不出戶”時認真學習一下相關法律。
其次,不要輕易相信對方的說辭。現在很多地方的第三方檢測機構核酸造假,已經重創了核酸檢測機構乃至當地政府的公信力。所以,一定要弄清楚所謂“陽”的真假。
在這個前提下,(1)一定要上門的相關人員出示相關部門的紙質核酸陽性證明,絕不能單憑口頭說法,或社區工作人員的電話通知。
(2)如果上門相關人員說你是“陽”,強烈要求換一家政府所屬醫療機構進行核酸複查。
(3)要求所有上門來要帶走你的人,出示帶走你的白紙紅章通知書、工作證和身份證,並予以拍照留存,併發給親朋好友或鄰里,公開此事。
(4)現場打電話通知親朋好友、鄰里,告知你遇到的情況。如果你不懂相關政策,或者交涉能力不夠,讓親朋好友或鄰里幫助交涉。
(5)請社區負責人寫責任承諾書,並簽署姓名,註明職務。
這裡把該網友家人的遭遇和智勇交涉,成功說退上門威逼送方艙的社區人員的經歷告訴大家:
同學們,這一週我們兩口子過的極度的艱難。11月20日早上,我遠在重慶89歲的老岳父。顫顫巍巍帶著哽咽的聲音打電話給我們說,社區打電話說,我87歲的岳母核酸結果陽性,要帶到方艙醫院隔離。我說你們不是已經居家9天足不出戶了嗎?老岳父說是啊。老岳母天天體溫正常,也不咳嗽,沒有任何症狀。我趕緊寬慰了老人,又查閱相關資料,又向有關人士諮詢政策。
然後告訴二老,第一,根據相關政策,70歲以上的老人,不足兩歲的孩子(家中有兩個衛生間,兩個以上臥室)是不用到方艙醫院隔離的。第二,一定要相關部門出示紙質的核酸陽性證明,絕不能只憑電話通知。第三,強烈申請要求換一家政府醫療機構進行核酸複查。第四,對所有上門來家要帶走你們的人,要求出示帶走通知(紙質且帶紅章),工作證身份證,並予以拍照留存。第五,及時撥通我們的電話,讓我們來交涉。
11月21日當晚,社區防疫人員身穿防護服,如臨大敵,氣勢洶洶的敲門把左鄰右舍都驚動的了,非要帶走老人。我們堅決不同意,並向其闡述了相關政策和不能帶走的理由。工作人員反覆商量以防護服只有一套,不能帶走兩個老人為理由所暫時不帶走。(因為老岳父核酸陰性)。
隨後的幾天。相對風平浪靜社區那邊也不聞不問!
11月23日下午,社區那邊又跟我來電話,說跟領導請示了,還是要把老人帶走,我依舊是堅決不同意!我向他們重複了相關的政策,並再三強調兩位老人年事已高,都有基礎疾病,如果社區真能承擔這個責任,請他們把具體責任人的姓名,職務,等給我寫在承諾書裡,並再一次提出換政府的核酸檢測機構做檢測。
11月23日上8點。重慶高新區人民醫院的檢測人員上門跟老人做了核酸檢測。今天也就是11月24號早上。核酸檢測結果出來,兩位老人都是陰性。我們懸著的心終於踏實了許多。
我讓老岳父把前次核酸檢測機構(也就是測出岳母陽性的核酸機構)的名字告訴我,我驚奇的發現上面白紙黑字的寫著重慶某某方艙醫院核酸檢測實驗室!天吶,這不是等於把下雨的權利交給賣傘人掌握了嗎?難怪他們非要把老人帶到方艙醫院。
這是我和家人這幾天真實的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