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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內6只司法老虎落馬 共同罪名是“搞團團夥夥”

9月30日,中央紀委通報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案;“十一”假期第二天,原公安部正部級的常務副部長、司法部部長傅政華落馬。

年內6只司法老虎落馬 共同罪名是“搞團團夥夥”

10月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傅政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傅政華歷任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委員,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副書記(正部長級),公安部黨委副書記、常務副部長、司法部部長、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等。

兩隻司法老虎“十一”期間接連落馬,十分罕見。

據悉,這兩隻老虎落馬跟他們**“搞團團夥夥、拉幫結派、培植個人勢力,形成利益集團”**有關。身在要害部門的他們如此結幫拉夥,嚴重破壞黨的團結統一,嚴重危害政治安全。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9月30日在通報中指出,孫力軍“在黨內大搞團團夥夥、拉幫結派、培植個人勢力,形成利益集團,成夥作勢控制要害部門,嚴重破壞黨的團結統一,嚴重危害政治安全”。

上述說法,還是首次出現在落馬的“老虎”通報中!

通報還指出,孫力軍從未真正樹立理想信念,背棄“兩個維護”,毫無“四個意識”,政治野心極度膨脹,政治品質極為惡劣,權力觀、政績觀極度扭曲,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製造散佈政治謠言,陽奉陰違,欺上瞞下,撈取政治資本……

10月1日,公安部召開黨委(擴大)會議,通報中紀委國家監委給予孫力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的決定。

會議強調,要深刻吸取孫力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教訓。指出:“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格黨內政治監督,嚴禁在黨內搞小山頭、小圈子、小團伙,嚴禁在黨內拉私人關係、培植個人勢力、結成利益集團,嚴格執行重大問題請示報告制度,切實做到黨中央提倡的堅決響應、黨中央決定的堅決執行、黨中央禁止的堅決不做”。

會議認為,孫力軍問題觸目驚心、令人髮指。並要清除政治隱患。會議要求將整肅推進中共公安內部“刀刃向內、刮骨療毒”。若發現公安部其他人員有問題,不論涉及什麼人,都要嚴肅查處。

中紀委國家監委9月30日通報孫力軍被雙開,緊接著傅政華落馬,凸顯二者的緊密關聯。

2013年至2018年,傅政華與孫力軍在公安部有近5年工作交集。

**孫力軍2020年4月19日落馬,隨即傅政華接連失去包括司法部長在內的三個職務:**2020年4月20日,傅政華卸任司法部黨組副書記一職;4月29日,傅政華被免去司法部部長職務;5月5日,傅政華不再任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之後,傅政華任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

傅政華被查當天 司法部、北京市公安局表態:堅決支持,提到了要肅清傅政華流毒影響。

政法系統有多少老虎涉及傅政華、孫力軍的團團夥夥和利益集團,不得而知。但他倆之前,公安部還有多個副部長被查,包括正部級的副部長李東生、排名第二的副部長孟宏偉等。

不止如此,近一年來,政法系統還有鄧恢林、龔道安、劉新雲、王立科等副部級老虎相繼落馬,官方通報中無一例外都提及“搞團團夥夥”、“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

其中龔道安和劉新雲屬於孫力軍朋友圈裡的人,三人交集頗多,而龔道安和鄧恢林兩人都在湖北政法系統工作過。

孫力軍被查後,時隔不到兩個月,重慶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鄧恢林被查;又過了兩個月,上海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龔道安也被查;接著是劉新雲、王立科。

他們都有一個上述共同“罪名”!

今年1月4日,中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佈了對重慶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鄧恢林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通報指出:

經查,鄧恢林喪失理想信念,毫無“四個意識”,背離“兩個維護”,參與在黨內搞團團夥夥,撈取政治資本,熱衷政治投機,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搞迷信活動…… 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今年2月20日,上海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龔道安被雙開。中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指出:

經查,龔道安喪失政治原則,毫無“四個意識”,背離“兩個維護”,**參與在黨內搞團團夥夥,**造成嚴重政治危害和惡劣政治影響…… 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今年8月1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山西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省公安廳原黨委書記、廳長劉新雲被雙開。通報指出:

經查,劉新雲喪失政治原則,毫無“四個意識”,參與在黨內搞團團夥夥,結交“政治騙子”,熱衷政治投機,造成惡劣政治影響…… 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今年9月23日,中紀委國家監委通報江蘇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王立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立案審查調查。通報指出:

經查,王立科從未真正樹立理想信念,從未對黨忠誠老實,政治上毫無原則,喪失“四個意識”,參與在黨內搞團團夥夥,為謀求個人職務晉升大搞政治投機、攀附貼靠,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嚴重破壞任職地區政法系統特別是公安系統的政治生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行賄犯罪等,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王立科去年10月24日主動投案、接受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