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港高院四舉正義之劍刺向勇武派暴徒點贊!
千呼萬喚,期盼已久的香港法院“禁制令”終於來了!
10月25日,香港高等法院批准臨時禁制令,禁止市民披露香港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禁止任何人對警務人員進行恐嚇、威脅或滋擾行為。

自動亂開始,香港警察因執行“止暴制亂”而成為暴徒報復目標,不法分子在網上披露警員的姓名、身份及照片等個人資料,並廣泛傳播,其中更包括警員子女的學校、班級,以便於對港警及其家屬進行滋擾、恐嚇,試圖以“劫持”港警家屬為“人質”,威脅、阻止警務人員街頭執法。
香港特區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早在8月28日就揭露,6月14日以來,已接獲及主動發現768宗疑似政府官員、警察及示威者等個人資料被起底個案,其中逾七成為警察,情況“前所未有”。

據警方公佈的最新數字,6月以來已有逾2200名警員及家人遭“起底”,網上的仇警言論也越來越多。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組警司莫俊傑形容,“起底”是大規模及有系統地進行,相信是通過非法途徑取得警員及家人的信息。
警方、甚至立法會議員早就指出,警員和家屬被“起底”,不僅個人隱私權被侵害,人身安全甚至生命更受到威脅,程度比一般人嚴重,已經涉及刑事案件,希望司法介入。正如律政司長及警務處長在入稟狀中所指出,被告對警員及輔警的“起底”行為已造成公眾妨擾及恫嚇。
私隱專員黃繼兒則表示,隱私公署已引用《私隱條例》將網絡起底及欺凌個案,轉交警方調查及作出拘捕。他強調,“起底”警員涉嫌觸犯《私隱條例》第64條,最高刑罰為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但是,香港法院直到現在才發出禁制令。
據悉,10月25日,香港律政司長及警務處長聯袂入稟高等法院,申請上述臨時禁制令。原告分別為律政司長及警務處長(代表本人及《警隊條例》下的其他警員及輔警),被告為“非法披露或使用警員及輔警個人資料的人士”。
入稟狀指出,原告此次入稟是針對“借對警員起底,而干犯公共滋擾及騷擾、威嚇的侵權行為之被告”。入稟狀要求禁止被告在未得到警務人員及其家屬同意下,使用、發佈、傳遞或披露他們的個人資料。這些個人資料包括警員及親屬的姓名、職位、住址、辦公室地址、學校地址、電郵地址、出生日期、電話號碼、身份證號碼、職員證明文件、Facebook賬戶、Instagram賬戶、車牌號碼,以及警務人員與家屬的任何相片。
入稟狀還要求禁止被告對警員及家屬,包括配偶及子女等作任何恐嚇、騷擾及威脅等行為,禁止被告協助、促使、煽惑、教唆其他人做出洩露數據和騷擾威嚇等行為,且要求被告停止披露及刪除所有已經作披露的數據。
當日下午,香港高等法院緊急開庭審理,經過約一小時的閉門聆訊,批准臨時禁制令。

臨時禁制令列明,禁止在未經相關人士同意下,非法及故意地公開警員及家人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其姓名、職位、住址、辦公室地址、學校地址、電郵地址、出生日期、電話號碼、身份證號碼、職員證明文件、Facebook賬戶、Instagram賬戶、車牌號碼,以及警務人員與家屬的任何相片。同時也禁止恐嚇、騷擾或威脅警員以及其家人;禁止協助、唆使、煽動或授權他人從事上述任何行為或參與上述任何行為。
新華裔注意到,這是香港高院第四度頒發或延長涉及警察的禁制令。此前
**——**為制止暴徒繼續滋擾警察及其家人,香港律政司於10月14日下午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高等法院於14日晚間頒佈臨時禁制令。
**——**由於擔心隨著香港區議會選舉日臨近,選民登記冊被暴徒用來起底警察,並有助於其核實警員資料,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10月15日申請臨時禁制令,要求禁止開放選民登記冊讓公眾查閱,遭拒後提出上訴,22日獲得批准。
——10月25日,香港高院批準延長了此前頒佈的一項禁制令,即禁止公眾滋擾、破壞警察宿舍和21個紀律部隊宿舍,禁止佔領或堵塞其附近道路。
這是香港高等法院第四次舉起正義之劍。
第一次是8月14日,香港機場管理局獲香港高院批准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地及有意圖地,故意阻礙或干擾香港國際機場的正常使用,任何人不得在機場出席或參與任何在機場管理局指定地方之外舉行的示威、抗議或公眾活動。該臨時禁制令原定於8月23日到期。當日上午,香港高等法院批准延長有關禁制令,直到法庭另有命令。
第二次是8月23日晚,香港高院批准港鐵所提臨時禁制令,以禁止激進示威者阻礙港鐵的正常運作。
第三次是10月4日,港府宣佈《禁止蒙面規例》當晚,香港高等法院決定拒絕就《禁蒙面法》批出臨時禁制令。此前反對派申請緊急臨時禁止令,要求禁止香港特區政府引用《緊急條例》訂立的《禁止蒙面規例》。
公正地說,香港高院算是比較正義的。兩年前,亂港頭目黃之鋒、羅冠聰、周永泰原審中只被判進行社會服務或緩刑,無須入獄。香港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遂提出刑期複核,2017年8月,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改判三名2014年非法“佔中”分子入獄監禁6至8個月。
**也需要指出,港高院此次發出臨時禁制令,還真是一道遲來的司法正義,而且只是一道“臨時”禁制令,有效期至11月8日,只有短短半個月。**高等法院決定,法庭將押後至11月8日再開庭決定是否延長有關禁制令。新華裔不明白,為何正義之舉不能貫徹到底?香港高等法院難道不認為或不能完全認定此“禁制令”是正義之舉?
當然,儘管是“臨時禁制令”,但畢竟刺出了正義之劍,新華裔還是要為其點贊!
外界認為,此道臨時禁制令劍指**“有非法意圖的人士”或肆意襲警、傷警的勇武派,**可以阻嚇這些人的滋擾、恐嚇行為。
據說,香港高院頒佈臨時禁制令後,建制派議員紛紛表示支持,反對派議員則氣急敗壞,紛紛跳腳。
當日,香港時事評論員朱家健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高等法院發出臨時禁制令,既能令滋擾者知難而退,更保障警員和家屬的基本權利,也是保護他們,免得執法警員被暴徒或同黨滋擾、報復,讓警員執法時不再有顧慮。執法機構還可以順藤摸瓜,揪出在網上發放警員資料的人。此外,按照臨時禁制令,已經被披露的香港警員資料必須被刪除。
新華裔跟大家一樣歡迎香港高院之正義之劍,同時對此“臨時禁制令”的執法並不樂觀。
首先,港高院像擠牙膏般,申請一次,臨時給一次禁制令,每次留下一個“臨時”的尾巴,之後的狀況不清白。真心不知道,香港高等法院為何如此操作?
再者,新華裔有理由、有根據擔心“臨時禁制令”不能嚴格執行。
前車之鑑:此前,香港高等法院發出臨時禁制令,以禁止激進示威者阻礙港鐵的正常運作,但暴徒們仍然肆意破壞港鐵設施,阻礙港鐵營運;港高院拒絕就《禁蒙面法》批出臨時禁制令,暴徒仍然我行我素,蒙面實施暴力,法院也沒有嚴格執法。
現在的實際狀況是,港高院此次禁制令再次遭到無視。禁制令頒佈後竟遭到反對派議員斥責,稱其涉及範圍太寬。而專門“起底”警察的Telegram社交頻道“老豆搵仔”也無視禁制令,仍在更新警察資料。截至26日下午,“老豆搵仔”仍在發佈警察資料、照片等信息。有港媒詢問該頻道管理員是否會刪除,對方明確表示“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