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所犯這一大忌將終結其體育生命!
莫雷挺港事件引爆中國輿論,最終影響到NBA在中國的賽事、乃至於可能丟掉中國體育市場。以至於NBA官方几次出面表態,試圖滅掐滅莫雷點燃的火焰。但是令人遺憾的是,NBA官方以所謂不干涉“言論自由”為由,遲遲不肯對莫雷追責。
問題的癥結在於,莫雷也好,NBA也好,都違反了體育界的一項基本原則,那就是“政治中立原則”。
包括火箭隊、乃至NBA在內,他們都知道體育不是政治組織,火箭隊的老闆費爾提塔(TilmanFertitta)在第一次出面滅火時就強調:“聽著……我們也不是政治組織。“進一步說,不是政治組織的他們,就應該遵循“政治中立”這一基本原則,而不是隨心所欲地涉及政治,對政治問題說三道四。如果你硬要涉及政治,自己滾進政治的染缸,就必須對後果承擔責任,而不能以所謂“言論自由”為由推卸責任。

NBA休士頓火箭隊總經理莫雷是在香港特區政府頒佈《禁蒙面法》當天,在推特上發出的一張無旁述的字卡圖——“挺自由,撐香港”(Fight For Freedom, Stand With HongKong. )的簡短推文。其針對性十分明顯,政治意味十分濃厚。這不僅僅是公開涉及政治,而且是挑戰中國的核心利益。這必然引起包括廣大球迷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憤怒與譴責。

NBA官方的問題更大,不僅僅是公開支持莫雷涉及政治,更在於把NBA看成為一個政治性組織。NBA總裁肖華他在回應莫雷涉港言論時說:“作為一家基於價值觀的組織,我要明確表示,支持莫雷的方面是,讓他能夠行使他的言論自由。”NBA首席傳播官巴斯在聲明中也說:“在NBA的價值觀下,人們可對感興趣的事情深入瞭解並分享自己的看法。”
**這其中的“作為一家基於價值觀的組織”、“在NBA的價值觀“下,藏有一個大大的私貨,潛臺詞就是NBA是具有西方價值觀的組織,所以可以放任任何人涉及政治的言論,所以他們支持莫雷涉港的“言論自由”。**從莫雷本人,到NBA發言人、肖華、巴斯表達的都是:“我們尊重中國,但是我們也尊重莫雷的言論自由”。
所以,儘管他們也再三表達對莫雷發表的涉港言論“感到極其失望“,也知道“已經嚴重地傷害了中國球迷的感情”,但是基於他們的價值觀和政治立場,他們絲毫沒有悔過或改變的想法。他們所說的“極其尊重中國的歷史與文化”不過是個幌子,是拿來敷衍中國人民的遮羞布。他們明明知道莫雷觸犯了中國人的底線,但是沒有道歉、沒有處理,從頭到尾將問題裝進“言論自由”這個麻袋裡了事。
**另一方面,NBA背後的支持則違反了另一項基本原則,即“政治不應干預體育”。**莫雷事件爆發後,中國僅僅限制在民眾的輿論上,制裁也只是限於體育機構、傳播機構和贊助商,中國官方始終保持了低調,只是在美國政治人物大張旗鼓干預之後,才表達反對意見。
而美國就不一樣了,莫雷事件爆發後,希拉里、克魯茲、盧比奧、麥康奈爾、以及多名民主黨總統參選人密集表態,力挺莫雷,而且口徑與NBA官方高度一致,即支持“言論自由”。
前國務卿希拉里在社交媒體上聲稱:“每個美國人都有權利表達對香港民主和人權的支持。”民主黨眾議員比爾·帕斯克里爾(Bill Pascrell)致信NBA總裁肖華,稱“NBA和它的老闆們必須問問自己,你們的企業利潤是否比構成美國基石的自由理想更重要。”著名火箭球迷、參議員克魯茲(Ted Cruz)抨擊了NBA不支持莫雷。他在推特上稱看到莫雷的言論,“感到很自豪”。他還指責NBA“為了金錢,可恥地撤退了(in pursuit of big $$, the @nba is shamefullyretreating)。
多名民主黨2020總統參選人同樣施壓NBA。朱利安·卡斯特羅(Julián Castro)聲稱,中國用經濟實力“壓制批評者——甚至是美國的批評者”。貝託·奧羅克(BetoO‘Rourke)施壓NBA,稱“NBA唯一應該道歉的是,他們公然將利潤置於人權之上”。
參議院共和黨領袖麥康奈爾不但草率地將香港暴徒等同於“香港人民”,聲稱其“冒著比金錢更大的風險來捍衛他們的言論自由、人權和自治”,甚至以此向NBA施壓,要求其“從這種勇氣中吸取教訓”,不要放棄這些“價值觀”。“反華急先鋒”的共和黨參議員,馬可·盧比奧聲稱,NBA“為了保護NBA在中國的市場準入”。把莫雷“扔到公共汽車下面”,以“取悅”中國。

在這種政治干預下,在這種政治氛圍下,NBA官方就不把自己當作一個體育機構,就不再說自己“不是一個政治組織”,而是選擇站隊,迴歸美國的“政治正確”軌道。肖華面對美國政客們澄清說,NBA支持莫雷:“我看到有些媒體說我們不支持莫雷,但我們事實上是支持的。”
**關於體育機構保持“政治中立原則“,亞足聯的態度值得NBA學習與反省。**2017年6月,亞足聯在官方網站上刊登了致各成員協會的一封信,要求各協會尊重政治和宗教的中立原則,不得受第三方影響。亞足聯在信中寫道:中立原則是亞足聯和國際體育運動的基石,它集中體現在亞足聯章程第3.2條中,該條款規定:亞足聯在政治和宗教事務中保持中立。信中還強調,所有的會員協會也受第14.4條約束,其中說:“會員協會應獨立管理事務,不受第三方的不正當影響。”亞足聯表示,”將毫不猶豫地對任何違反其法規的行為採取紀律處分。同時亞足聯所指派的官員需要嚴格報告任何此類違規行為。”
NBA是否仍然堅持自己“不是一個政治組織”?如果是,NBA則須對涉港的莫雷採取紀律處分。這決定了NBA是否能在中國立足,最終能否在世界立足。
如果NBA是一傢俱有政治傾向的組織,那麼其體育生命終將結束,而且首先在中國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