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港部隊首次舉黃旗警告,港府這一利劍能否擊斃蒙面暴徒?
根據港府《禁蒙面法》,遊行集會無論是否得到警方批出不反對通知書,參與人士都不能蒙面,包括戴口罩,除醫務人員、宗教人士可以豁免外,屆時香港警察有權決定誰摘下面罩。
新華裔在上篇文章中指出,這是港府使出的“遲到的利劍”。也引用人民日報評論文章說,暴力橫行、法治不彰,是香港最大的危險。訂立《禁止蒙面規例》,對香港社會而言是一個契機。
港府頒佈《禁蒙面法》立即獲得中央認可。《人民日報》發文力挺:“該規例的通過,充分展現了特區政府依法制暴的堅定決心,充分體現了香港市民護法治、守安寧的共同心聲。中央堅定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為止暴制亂所採取的一切必要措施,相信林鄭月娥行政長官帶領的特區政府一定有能力維護香港法治尊嚴。”
當天,中央兩大涉港機構也表態支持。國務院港澳辦公室發言人楊光發表談話,表示訂立這一法律很有必要,有助於打擊和遏制暴力犯罪,恢復社會秩序。楊光表示,香港局勢清晰表明,反修例風波已完全變質,正在外部勢力的插手干預下演變為“港版顏色革命”,街頭抗爭演變為暴力犯罪,嚴重威脅公共安全。
香港中聯辦負責人發表談話,對港府頒佈《禁蒙面法》表示堅決支持。該負責人稱,北京方面始終堅持“一國兩制”不會變、不動搖,但絕不會容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的行徑一而再再而三發生,必須嚴懲那些侮辱、焚燒國旗,毀壞國慶標語,塗寫侮辱國家和民族字句的蒙面示威者。
出乎意料之中,港府這一止暴制亂之措施遭到亂港勢力的強力抵制。

《禁蒙面法》出臺之日,香港再次發生了嚴重暴力事件。當天中午有示威者開始在中環地區非法集會併發生了一些暴力行為。到了傍晚,暴力行為在短時間內迅速蔓延到全港14個區。暴徒們扔汽油彈、縱火、堵路、打人、破壞商店和港鐵站。港鐵多個車站因此停止服務,一些商店被嚴重破壞,貨物散落一地,包裝盒裡的電子產品不翼而飛。更有暴徒如劫匪一般撬開銀行閘門,在裡面縱火。晚間21點左右,有大批暴徒在元朗區襲擊一名便衣警員。該警員倒地後被多人圍毆,生命受嚴重威脅,為保護自己曾開一槍,更有暴徒試圖搶槍。
更可惡的是,這些亂港暴徒甚至發出《香港臨時政府宣言》,號召建立臨時政府,肆無忌憚地挑戰“一國兩制”底線,是可忍,熟不可忍!
10月5日凌晨,香港警方緊急召開記者會,確認10月4日晚上香港多個地區再次發生嚴重的暴力事件。同時指出,暴徒的行為實在令人憤怒和厭惡。
很明顯,這些暴徒的行為直接針對《禁蒙面法》。

對此,特首林鄭月娥表示,香港4日晚發生“極為恐怖的暴力事件”,“度過非常黑暗的一夜”,公共安全已受廣泛危害,正是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的堅實理據。她還指出,法庭4日晚拒批有關禁蒙面法的臨時禁制令,法庭認為香港正處於嚴峻情況,雖無人可保證禁蒙面法能完全成功結束暴力情況,但規例與結束暴力的目的相關,“有必要透過規例控制非法集會及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的大型集會”。

但是,**蒙面暴徒依然我行我素,挑戰《禁蒙面法》。**10月6日,蒙面人繼續蒙面、打傘遊行集會,途經九龍塘解放軍九龍東軍營周邊,用鐳射筆照射軍營頂樓上的軍人。這一挑釁行動立即遭到解放軍舉出黃旗警告。解放軍先以閃燈回應示意,隨後舉起印有繁體字的“你正在違反法例,可能被檢控”黃旗,此後又大聲用廣東話警告:“切勿衝擊,後果自負”,並持攝影機蒐證。
解放軍對“蒙面人”的挑釁行為,舉黃旗發出嚴厲警告為頭一次。


緊接著,7日下午,警方一度在港鐵東涌站舉起黃旗,警告一場非法集結。晚上20:30分,數百名非法示威者包圍旺角警署,警方在警署內舉藍旗,要求聚集人士離開。當天,港警制服、抓捕多名暴徒。
這些蒙面暴徒針對《禁蒙面法》的惡行,同時暴露了他們的害怕、恐懼,害怕他們的惡行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害怕他們即將為其暴力犯罪承擔應有的法律責任——他們再也不能試圖掩蓋真實面目而逃脫法律懲罰了!
新華裔在此前兩篇文章裡都闡明瞭這樣一個觀點,即蒙面人的暴力活動掩蓋了犯罪者、施暴者的真實面目,犯罪後也容易脫罪,會減少犯罪的恐懼心理,尤其在大規模遊行集會中,一些蒙面犯罪分子的真實嘴臉被掩蓋在汪洋人海之中,更容易誘發群體性暴力活動,形成暴亂。目前香港發生的暴亂,跟“蒙面”集會有很大關係。
也有人這樣描述:在蒙面狀態下,沒有人知道他們是誰,這些人就像玩匿名網絡遊戲一樣,把街頭當成了現實遊戲場景,把警隊當成了對抗對象,把城市公式設施與行人當成發洩對象。也因為他們的非法暴力行為都是蒙面進行,使得後期的追責與蒐證很難進行,就進一步放大了他們的膽量,使得他們在街頭為所欲為,成為香港社會當前最嚴重的危險。
這些大量存在的蒙面暴徒,使得“止暴制亂”一直難以有效推進,自香港發生騷亂以來,警隊也抓了不少這樣的暴徒,總數大概有千人左右,但更多的暴徒還在不斷湧現,警隊不僅疲於奔命,而且處於極度危險之中。不僅如此,這些暴徒的暴力手段還在不斷花樣翻新,暴力行為也更具組織性和危險性。
進一步的問題是,必須揭露這些“蒙面人”是誰?
9月14日,一位香港大哥勇敢地摘掉一個“黑衣人”面罩,結果發現這個被摘掉面罩的施暴者竟然是海關工作人員。其因為惡劣面目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而害怕了,被摘了頭套後立即遮住臉走了。
新華裔認為,香港街頭的遊行示威者除了香港法律所允許的所謂“合理非”遊行者外,一部分屬於明顯的“港獨”分離主義性質,還有一部分即是被稱之為“勇武派”的街頭暴徒。
這兩部分人的行為都十分極端,後者則更加暴力。他們不僅直接暴力襲警,更無特定目標對無辜者施暴或進行人身攻擊,而且採用暴力方式瘋狂破壞城市公共設施。如果說前者是極端的激進勢力,後者實質上就是地地道道的暴徒。更為嚴重的是,這兩部分人是合流的,在行動上是一致的。可以說,前者是策劃者、組織者,後者則是採取暴力方式去衝鋒陷陣的實施者。有人起底“勇武派”人員,其中林卓廷就是反對派的民主黨骨幹、立法會議員,既是亂港頭目,又是暴力分子;梁延豐既是港獨組織眾志的成員,又是赤膊上陣的勇武者。
更為危險的是隱藏在“蒙面人”背後的“隱身人”。這些“隱身人”是誰?看看港府頒佈《反蒙面法》後誰跳得最高、反對最激烈,那就是誰!
**首先是香港愛國陣營的“反對派”跳了出來。**在港府頒佈《禁蒙面法》後,“反對派”立即向法院申請緊急臨時禁止令,要求禁止香港特區政府引用《緊急條例》訂立的《禁蒙面法》。但是,立即遭到香港高等法院否定。當晚,香港高等法院決定拒絕就《禁蒙面法》批出臨時禁制令。但是,香港高院留下一個尾巴,就反對派議員提出的司法複核申請,表示會在月底聆訊是否准許作出司法複核,以審視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運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定反蒙面法是否合憲。新華裔憂慮:這是否為日後法律攻防留下後遺症?
再一個跳出來的是“反對派”和“蒙面人”的背後主子-英美。美眾議院議長佩洛西罔顧美國本身有州份實施《禁蒙面法》,竟在社交媒體發文說三道四,稱香港特區政府訂立《禁蒙面法》只會加深外界對言論自由的憂慮。美國《外交政策》網站還發表美2020年大選總統候選人提名的民主黨參議員沃倫的文章說,幾個月來,全世界都看到香港的抗議者勇敢地站在警察和國家暴力面前,他們值得我們支持。香港當前局勢必須通過對話和平解決。沃倫甚至威脅,如果在香港訴諸武力,美國還有其他選擇,比如華盛頓應當考慮採取凍結資產等手段,對付參與暴力鎮壓抗議者的中國國安部門及其他官員和公司企業,並對在香港做生意的中國公司和個人,有針對性地實施制裁。
英國也參乎進來。英外相藍韜文說,特區政府要避免加劇緊張局勢,政治對話是化解香港目前危機的唯一方法。
香港內外敵對勢力一起對港府頒佈《禁蒙面法》發難,試圖阻止《禁蒙面法》的實施。這一方面說明,《禁蒙面法》像一把利劍,戳到了他們的要害處,讓他們感到疼痛了,害怕了,恐懼了。另一方面表明形勢依然嚴峻,港府拔出的這一劍能否擊中要害,立竿見影起到止暴制亂的作用,關鍵在於港府是否有決心一劍到底,絕不半途而廢;更在於港府是否有政治能力,以純熟的手法讓對手防無可防,一箭斃命!
我們不希望,這些暴徒的極端行為令香港一再度過度“非常黑暗的一夜“,而令今日的香港社會持續陷於”半癱瘓“狀態,讓大家一直擔心、憂慮、甚至恐懼下去。我們相信港府“將以最大的決心遏止暴力……以堅定的意志與暴徒割席。”
正如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所言:我們不可再容忍暴徒破壞我們這個珍惜的香港,我們一定要令香港早日恢復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