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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提12字方針讓安倍之流無處可鑽!

中共中央。習近平總書記7月30日在主持政治局就建設海洋強國研究進行第八次集體學習學習時強調,建設海洋強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當談到“海洋維權”時,習近平重申,要堅持“主權屬我、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方針,推進互利友好合作,尋求和擴大共同利益的匯合點。

習近平還指出,要維護國家海洋權益,著力推動海洋維權向統籌兼顧型轉變。我們愛好和平,堅持走和平發展道路,但決不能放棄正當權益,更不能犧牲國家核心利益。要統籌維穩和維權兩個大局,堅持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相統一,維護海洋權益和提升綜合國力相匹配。要堅持用和平方式、談判方式解決爭端,努力維護和平穩定。要做好應對各種複雜局面的準備,提高海洋維權能力,堅決維護我國海洋權益。

習近平指出,我國既是陸地大國,也是海洋大國,擁有廣泛的海洋戰略利益。經過多年發展,我國海洋事業總體上進入了歷史上最好的發展時期。這些成就為我們建設海洋強國打下了堅實基礎。我們要著眼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全局,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堅持陸海統籌,堅持走依海富國、以海強國、人海和諧、合作共贏的發展道路,通過和平、發展、合作、共贏方式,紮實推進海洋強國建設。

“主權屬我、擱置爭議、共同開發”12字方針,是鄧小平上世紀80年代提出的解決海洋爭端的戰略思想。這一戰略方針可以概括為一個原則、兩個辦法。

**“一個原則”,就是“主權屬我”。**這是12字方針的核心立場。1984年2月,鄧小平就有些周邊國家佔據南沙島礁表態:“那裡歷來是中國的領土……我們多次聲明主權是中國的,管你佔領不佔領,主權還是中國的。”同年10月,他再次指出:“南沙群島,歷來世界地圖是劃到中國的,屬中國”。

南海主權屬於中國,這是不爭的事實。遠的歷史且不說。眾所周知,二戰後的1946年,國民黨海軍將領林遵,率領艦隊代表中國政府收復了南海諸島。因當時林遵乘坐“太平“號驅逐艦前去收復,故而南沙最大的島嶼得名“太平島”,至今仍為中國臺灣佔領。新中國成立之後,中國依此而主張南海為中國的管轄海域。從新中國成至60年代,南海一直不存在主權爭議。

鄧小平曾明確指出,主權問題不是一個可以討論的問題,國家的主權和安全要始終放在第一位。鄧小平關於南海、東海的多次講話,都明確講到主權問題,認為在這些問題上“中國最有發言權”。南海主權屬於中國,這是中國處理南海問題的原則立場和政策出發點,任何時候都不能動搖,不能偏離,不能妥協,不能讓步。對於南海主權,要“針鋒相對,寸土必爭”! **針對南海問題的現實狀況,鄧小平堅持在“主權歸我”的前提下,提出了“武力收回”或“共同開發”兩個辦法。**還是在1984年10月,鄧小平在提到南沙問題的時候說,“南沙群島,歷來是世界地圖都是劃到中國的,屬中國,現在除了臺灣佔了一個島之外,菲律賓佔了幾個島,越南佔了幾個島,馬來西亞佔了幾個島,將來怎麼辦?一個辦法是我們用武力,統統把這些島收回來。一個辦法是把主權問題擱置起來,共同開發。這就可以消除多年積累下來的問題。”

鄧小平之所以提出後一個辦法,其背景主要是當時中國剛剛走上改革開放之路,中國的現代化建設需要一個和平的國際環境,其中包括消除冷戰時期東南亞國家長期形成的對中國的敵視性思維。也可能小平還考慮到當時中國的軍事實力還不足以完全控制整個南海,特別是南沙深海海域。所以他可能希望通過“擱置主權,共同開發”,“消除多年積累下來的問題”,增加與東南亞國家的互信。

基於這一目的,1986年6月,鄧小平向到訪的菲律賓副總統勞雷爾提出:“南沙問題可以先擱置一下,先放一放,我們不會讓這個問題妨礙與菲律賓和其他國家的友好關係”。1988年4月,鄧小平與到訪的菲律賓總統阿基諾夫人會談時再次提出:“從兩國友好關係出發,這個問題可先擱置一下,採取共同開發的辦法”。

鄧小平的12字方針既堅持原則絕不讓步,又審時度勢靈活應變。

1992年7月,中國外交部長錢其琛,參加第25屆東盟外長馬尼拉會議,正式向南海爭端諸國,闡述了中國關於解決爭端的“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主張。但自此以後,中國從官方到輿論只強調這8個字,而鮮提及“主權屬我”。鄧小平的12字方針逐步演變成8字方針。其結果是,擱置主權爭議只是中國單方面的的良好願望,而已經佔領了南海島嶼的國家,不僅對此充耳不聞,而且我行我素,變本加厲地蠶食我海上國土。

所以,習近平現在重申12字方針,完整地表達12字方針,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首先,習近平強調解決南海問題的前提是南海“主權屬我”。**這是處理南海問題的原則立場,是中國的底線,不容商量。離開“主權屬我”,處理南海問題就失去目標和方向,任何辦法都隨之失去意義。習近平雖然沒有直接重申鄧小平的“武力收回”被他國侵佔的島嶼、海域,但他強調,堅持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相統一,決不能放棄正當權益,更不能犧牲國家核心利益。這裡也含有絕不放棄主權的嚴正立場。

**其次,習近平重申“擱置爭議”前提是主權屬我、正視爭議。**習近平重提“擱置爭議”,前提是對方要承認“爭議”,正視“爭議”而絕不容許像安倍之流那樣否定“爭議”。中國以極大的包容心主動提出把爭議問題先擱置一下,不急於解決,希望藉此“消除”南海、乃至東南亞“多年積累下來的問題”,使這些問題不妨礙我國同有關國家友好關係的發展,以平心靜氣地商討一個可為各方接受的方式。但是,“擱置爭議”需要各方共同遵守,並不是中方單方面擱置,更不等於一味忍讓,而是需要相關各方以發展的大局為重,共同堅持,相向而行。中國決不會吞下單方面“擱置爭議”,而對方卻步步緊逼、得寸進尺的苦果。

**再次,習近平重申“共同開發”前提是主權屬我、擱置爭議。**所以更加重視實際效果。按照習近平的思路,就是要“堅持走依海富國、以海強國、人海和諧、合作共贏的發展道路,通過和平、發展、合作、共贏方式,紮實推進海洋強國建設”。鄧小平曾提出,共同開發的無非是那個島嶼附近的海底石油之類,可以合資經營,共同得利嘛。但由於種種原因,共同開發始終難以真正實現,甚至在南海形成了“我方擱置開發,他方競相開發”的被動局面。現在習近平舊話重提,就是在“主權屬我,擱置爭議”的原則下更注重落實開發實效。所謂共同開發,也需要雙方共同協議,共同堅持,而絕不是任由他人不顧“主權屬我”或者不“擱置爭議”而擅自開發,為所欲為。如果爭議對方拒不接受“共同開發”,中國也絕不放棄原則任其我行我素。

**第四,習近平重申12字方針進一步宣示走和平發展道路。**習近平強調“主權屬我”,但沒有放棄和平解決爭議的道路,沒有關閉外交協商的大門,而是進一步重申“擱置爭議、共同開發”,打開了一條靈活處理問題的空間。正如習近平所指出的,我們愛好和平,堅持走和平發展道路。按照習近平的思路,要堅持用和平方式、談判方式解決爭端,努力維護和平穩定。當然,這是在不放棄正當權益、不犧牲國家核心利益的前提下維護我海洋權益;另一方面,在大局觀框架下處理爭議,要統籌維穩和維權兩個大局,堅持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相統一,維護海洋權益和提升綜合國力相匹配。總之,中國做好了應對各種複雜局面的準備,提高海洋維權能力,堅決維護我國海洋權益。

值得注意的是,我們曾在相當長時間內,大談特談“擱置爭議,共同開發”,卻忽略和忽視了“主權歸我”這一至關重要的起決定作用的立場,這也為那些對我國領土有非分之想的國家留下了把柄和藉口。作為新一屆的黨和國家的最高領導人,習近平就“海洋維權”問題完整提出“主權屬我、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主張,尤其強調“主權屬我”,這無疑為豐富和完善了我“海洋維權”注入了新的內涵。

“主權屬我”,這是一句擲地有聲、震耳發聵的聲音,目的是為最終解決領土問題創造條件。

“主權屬我”,讓安倍之流徹底斷了侵佔我海洋權益的念想。儘管“和平與發展”當今世界兩大主題,但我們的周邊並不太平。近幾年,隨著美國“重返亞太”戰略的作祟和發酵,有那麼個國家相繼在我海疆挑起的南海危機、東海危機、黃海危機等,以及日本搶佔我釣魚島、菲律賓搶佔我黃巖島、越南搶佔我西沙、南沙諸島嶼等事件,就連印度也在我藏南地區頻頻製造摩擦。通過幾十年的打拼,我們強大了,為何我們的周邊現在反而不安寧了?追根問底的一個主要原因就是,我們過去一味地強調“擱置爭議,共同開發”,而忽略和忽視了“主權屬我”這一至關重要的起決定作用的立場。“主權”不明朗,他國自然會產生非分之想、並蠢蠢欲動!

殊不知,“主權”問題是不能談判的,更不允許買賣的!今天,作為我們黨和國家的最高領導人,習近平主席完整提出“主權屬我、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主張,尤其強調“主權屬我”有力地向世界宣示和表明:我的領土就是我的,誰也別想拿去!說到底,“主權屬我”是我國解決“釣魚島”等諸多領土爭端問題的底線,這個底線,誰也不能碰;誰碰了,我們絕不會答應!

“主權屬我”讓那些妄圖侵佔我海洋權益的國家徹底斷了念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