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夫所指作惡多 廢除城管呼聲起
近日,中國陝西省、湖南省、黑龍江省、北京市等地接連爆發城管打人殺人事件,引發民眾嘯聚和輿論聲討。城管因此成為中國各界千夫所指的對象,有關廢除城管聲音也一度甚囂塵上。儘管如此,城管仍然得到《人民日報》等中共體制內媒體力挺。分析人士指出,城管是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中國改革開放以來,以城市管理者的名義而出現和發展的,是具有鮮明的現實意義和中國特色的產物。其設置一方面易於加強對城市的秩序和市容管理,另一方面卻又因實際權力日漸“全能化”和簡單粗暴的管理方式對中國的社會建設和底層民眾權益造成了極大損害,成為中國民眾戾氣暴漲和官民矛盾激化的催化劑。城管制度的立即廢除或許還需論爭和時間安排,但是法治化改革已經迫在眉捷。這是當前中共中央推行群眾路線的應有之義,也是緩解和彌閤中共體制內外與官民矛盾的一個比較容易操作和見效的切入口。
城管作惡引輿論炮轟
2013年6月3日網友曝光中共革命聖地陝西省延安市城管執法隊員跳踩自行車車行老闆頭部的畫面,不久,其視頻亦被公開。事發後迅即引起網民圍攻,延安市政府亦不得不就此事召開新聞發佈會,並聲明瞭政府的處理結果和態度。不過,該事件雖然暫時完結,但是開啟了之後一系列引起輿論轟動的城管打人殺人事件的序幕。
7月17日,湖南省臨武縣瓜農鄧正加被一夥城管用秤砣打死;23日,青海省西寧市城管圍毆警察並奪走槍支;24日,成都郫縣夫妻被城管圍毆;25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城管也打傷瓜農,記者亦被圍困並被搶走攝像機;25日,北京男子陪9歲女兒街頭練攤遭到北京城管圍毆;26日,福建省漳浦縣城管將村民林丙順圍毆致死;同一日,四川省萬源縣城管圍毆一位19歲賣蘑菇賺學費的高三學生,並使其受傷,坊間中一度傳出未被證實的該學生已經死亡的消息。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很多城管打人殺人事件發生後,迅速吸引和民眾大規模聚集。城管和前往維穩的警察與民眾發生較為激烈的肢體衝突,致使許多民眾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與此同時,網絡中以部分意見領袖為主導,形成了一場聲討城管的浪潮。眾多人士直指城管所為堪比黑社會,甚至比當年日本侵華時期所為還有過之而無不及。部分聲音還借城管打人殺人事件調侃中共建國理想、諷刺中國社會體制,或者懷疑當前中共倡導的三個“自信”與“中國夢”等。
觀察人士指出,輿論之所以將這些城管打人殺人事件近乎無限放大,主要是因此在一系列事件發生後,當地政府往往扮演了庇護城管並以強制手段維穩的角色,中共體制內一些媒體亦積極為城管所為辯護,因此引火上身。例如,湖南臨武城管打死鄧正加後,當地縣長賀遵慶第一時間率數百武裝警察前往搶屍,致使大量聚集民眾受傷。而《人民日報》曾刊發文章《假如沒有城管……》稱取消城管是歷史的倒退,其子報《環球時報》亦跟風刊文《輿論支持違規擺攤者可能助長其強硬》,被輿論直指是為城管違法行為撐腰。
城管:從“清道夫”到“全能手”
據悉,城管的設置與流動商販的出現和活躍存在較為密切的關係。在中共以革命黨身份奪得中國政權後按照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理論實行統籌統配的計劃經濟體制,建立了相互隔離和分明的城鄉二元體制,基本上杜絕了小商小販的現象。而在改革開放以後,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和農村勞動力解放,或是由於生活所困,或是為了追求城市生活,中國各級城市中出現了為數眾多的流動攤販。
在為城市居民提供生活便利的同時,也對城市秩序的日常維持造成一定的壓力。在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由於中國城鎮化加速,再加上城市國企改制造成大量無一技之長的下崗人員,使得中國城市中商販規模急劇膨脹,社會管理矛盾也不斷凸顯。在便是中國城管出現的背景。
上海曾於1978年成立了“上海市整頓交通、市容、衛生領導小組”,負責維持上海市交通、市容、衛生等方面秩序和整潔。廣西省南寧市亦在1984年成立城市管理大隊,其主要職責是在上級檢查組檢查之前開著摩托車到街上驅趕攤販、清理垃圾等。而在其他地區也在同一時間紛紛成立類似城市管理部門。這些都是今日城管的前身,但當時多是一些臨時機構,無固定編制和從業人員。隨後,以《建設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建管理監察工作的通知》和一系列行政處罰法的制定為標誌,對小商販的管理工作逐步進入制度化階段。
專業人士表示,在小攤販和城管相繼出現之初,兩者之間的矛盾便已顯現。前者為了維持生存,需要在人流密集地帶擺攤售賣,一方面為城市居民提供了便利,另一方面也難免對城市秩序和市容造成一定的影響。而後者又恰恰擔負著維持秩序和衛生的職責,二者的矛盾因此難以避免。早期雙方大體上還能相安無事,但是在進入21世紀,尤其是2005年後,這一矛盾突然尖銳化和普遍化。
分析人士指出,矛盾激化的原因之一是城鎮化急劇加速,而農民很難從城鎮化中受益,為生存所困而不得不大量湧入城市謀生。其二則是城市管理體制性弊端,尤其是城管權力的“全能化”。其早期權力僅限於驅趕攤販、清理街道等,而現今城管權力已經包括對市容環境衛生、城市規劃管理、道路交通秩序、工商行政管理、市政管理、公用事業管理、城市節水管理、停車管理、園林綠化管理、環境保護管理、施工現場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車、黑導遊等10多項城市管理項目進行綜合行政執法。不過,這些行政職責大多數越位於原先工商、交通、環保、公安、市政、園林、水電、市建等其他部門的職責範圍。而且在許多地區基層實際操作中,城管甚至是作為政府替代者而出現,可以即時處理各種社會問題,幾乎成為基層管理的“全能手”。
對中國政情有相對了解的人士認為,由於中國政治體系運作採取自上而下層層賦權的形式,從中央到基層的從業人員的專業水平和道德素質大體上呈現出一種逐次遞減的趨勢。越是靠近基層,其法治意識越淡薄,越容易濫用權力。再加上中國政治制度中一向缺乏制約監督的有效設置,隨著遍佈中國各地的城管權力的不斷擴大,其從事違法犯罪行為也顯得肆無忌憚。他們與身為弱勢群體的小攤小販的矛盾激化因此在所難免。
城管制度改革必行 或可廢止
在近期發生的一系列城管打人殺人事件中,受害者都是小攤小販,而城管卻均是作為違法者和施暴者一方。小攤販獲得了同情和支持,城管則遭到各方聲討,民間有關廢除城管制度的呼聲也持續高漲。多家中共體制內媒體也轉發和發表大量文章痛批城管違法行為。儘管如此,也有一些媒體和人士對廢止城管制度持反對立場和態度。
7月10日,中共喉舌《人民日報》在城管成為輿論焦點的當口發表文章《假如沒有城管……》,稱“假如沒有城管,回到過去城市管理的模式,不僅是倒退,也是法律法規所不允許。”其子報《環球時報》更是連發兩篇針對性文章《一線城市輿論鞭撻縣鎮政府成趨勢》、《莫在城管和小販間做“道德選邊站”》,不僅狠批對城管持反對態度的社會輿論,而且表示“現在違規擺攤者受到的輿論支持大大多於城管受到的理解,這可能會助長更多違規擺攤行為的出現,以及擺攤者拒絕管理的更強硬態度。
”有觀點指出,此類為城管撐腰的做法不僅令死者傷者心寒,而且也不利於問題的解決,應當為今後產生更多類似的悲劇負有責任。
另一方面,拋開這兩家黨媒的觀點不談,從現實和人民立場來說,當前集中爆發的城管打人殺人事件其主要責任均在城管一方。廢止城管制度或許仍有一定的難度,但是該制度的改革已經是迫在眉捷。
事實上,在中國古代,引車賣漿、販夫走卒不僅是正當合法的職業,也是社會繁榮的重要標誌。在西方發達國家中以及印度等發展中國家,也存在著為數眾多的小攤販,其管理多由警察負責,並沒有類似城管的制度設置。比如城鎮化初期的英國及倫敦當局,主要通過制定稅收政策、限制經營區域、完善福利保障等方式,逐漸將街頭商販納入規範管理之下。因此,如果從“浩浩蕩蕩的,順之則昌、逆之則亡的世界潮流”的角度來說,廢除城管制度並非不可取,而且是一種治本的方法。
而且,即使立即廢止存在一定的難度,對其改革也應立即提上議事日程。由於城管制度與政法制度類似,其權力的擴充都對中國現代法治政治和中共由革命黨向執政黨轉變造成了嚴重阻礙,因此可以採取同政法改革相類似的手法,逐漸限制其權力,以至最終取消。或者是像勞教制度改革一般在限權的同時轉變其功能,以收編入城市公安系統或其他部門,並嚴格約束和監管其行為。
據中共官媒報道,2013年7月21日,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湖北考察毛澤東故居時,在一幅1953年毛澤東與小商販親切交流的照片下久久停留。這被認為是正立志於推動群眾路線的習近平等中共中央高層釋放出的解決現時飽受詬病的城管制度的政治信號。其實,解決城管問題,也正是群眾路線的應有之義,也是緩解和彌閤中共體制內外與官民矛盾的一個比較容易操作和見效的切入口。 (轉載多維新聞,麥垛“廢除城管呼聲起 千夫所指作惡多”,201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