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個機構改革咋備受關注?
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終於亮相,這個方案一經推出,就有兩個一減一增的機構立即吸引人們眼球: 一是裁撤鐵道部,這個被外界稱之為“鐵老大”終於推出歷史舞臺。鐵道部前身為軍委鐵道部,1948年11月建立,新中國成立後轉變為國家鐵道部,存在有64年之久。鐵道部一直是“集中力量辦大事”的標誌性機構,即使併入國務院機構系列,但一直沿襲軍事化或半軍事化管理,政企合一,自成體系,對外高度封閉,高度壟斷經營,被人們視為“獨立王國”,計劃經濟的代表,一直備受爭議。
此前,人們高度關注鐵道部是否被列入此次大部制改革,現在終於塵埃落定,這個64年的“鐵老大”被歷史終結。
根據改革方案,我國將不再保留鐵道部,實行鐵路政企分開。將鐵道部擬訂鐵路發展規劃和政策的行政職責劃入交通運輸部;組建國家鐵路局,由交通運輸部管理,承擔鐵道部的其他行政職責;組建中國鐵路總公司,承擔鐵道部的企業職責。 可以預期,今後中鐵總將如何經營仍將備受外界關注。人們也有擔心,中鐵總會不會像“石化雙雄”一樣過於壟斷,仍然是難以撼動的業內“老大”? 二是重組國家海洋局,人們期待已久的維護海洋權益的機構終於登上歷史舞臺。國家海洋局於1964年成立,當時由海軍代管,後為國務院下設的統籌規劃管理全國海洋工作的政府職能部門。1998年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將其歸屬於國土資源部的部管國家局,作為監督管理海域使用和海洋環境保護、依法維護海洋權益和組織海洋科技研究的行政機構。 近幾年來,隨著中國周邊海洋形勢的急劇變化,但我國現行海上執法力量分散,重複檢查、重複建設問題突出,執法效能不高,維權能力不足,國家海洋局難以適應海洋執法職能和維護國家海洋權益的重任。兩會前,人們一直高度關注這次機構改革能否整合、集中海洋管理力量,加強海洋維權執法。 這次改革方案提出,現國家海洋局及其中國海監、公安部邊防海警、農業部中國漁政、海關總署海上緝私警察的隊伍和職責,將進行整合,重新組建國家海洋局,由國土資源部管理。方案同時提出,設立高層次議事協調機構國家海洋委員會,負責研究制定國家海洋發展戰略,統籌協調海洋重大事項。國家海洋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由國家海洋局承擔,擬訂海洋發展規劃,實施海上維權執法,監督管理海域使用、海洋環境保護等,其中國家海洋局以中國海警局名義開展海上維權執法,接受公安部業務指導。
這次重組國家海洋局終結“九龍治海”格局,可以預期,此舉將提高海洋執法力度和效率,加強海洋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維護國家海洋權益。特別是成立中國海警局,是我國在海洋機構設置上的突破。中國海警局接受公安部指導,邊防海警的加入——邊防海警屬於武裝力量,巡航的船隻上會配有武器,海警具有一定的紀律性和戰鬥力,海洋巡航執法的力度將加大。這對於加強中國海域特別是釣魚島海域、南海海域的邊防、海監、漁政、緝私等公務執法維權意義重大,在我國海洋管理歷史上是個里程碑。這是中國走向海洋強國的重要舉措。
但中國海警局隸屬於國家海洋局,單從形式上來看,它只不過把之前分散的力量整合起來,共同進行海上執法,總體會保持行政執法、公務執法的職能。這與日本的海上保安廳、韓國的海上警察廳具有軍事化的特點有很大不同,還不是完全的海上警察部隊,還難以擔任準軍事執法的職能。所以,國家海洋局今後的職能整合、運用及其發展仍將備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