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解密 · 2026年6月21日 周日 第 172 天 / 365 · 全年评说不辍
大国关系

内塔不甩川普重燃中东战火 全球燃反以怒火,以被视为中东“最大威胁”:变成了当年那个“纳粹”(深度分析)

内塔不甩川普重燃中东战火 全球燃反以怒火,以被视为中东“最大威胁”:变成了当年那个“纳粹”(深度分析)

美伊停火后的60天里,以色列从未停止在黎巴嫩的军事行动。伊朗因此退出与美谈判,之后川普气急败坏怒斥内塔尼亚胡,甚至爆出美式“三字经”粗口,警告对方立即、马上停止对黎行动。

但内塔尼亚胡根本不鸟川普,仍然我行我素,在黎巴嫩大打出手。不仅如此,他还再次把战火烧到波斯湾,空袭伊朗。

就在今天(6月10日),以军对黎巴嫩南部历史港口城市提尔(Tyre)发动空袭,造成至少8人死亡。黎巴嫩卫生部和官方媒体称,此次袭击发生在提尔东部边缘地区,仅一次空袭便造成多人死亡。这是自3月2日以色列与黎巴嫩武装组织真主党冲突爆发以来,提尔遭受的最致命空袭之一。

当天上午9时31分,以色列军方发言人发布警告,要求提尔全市居民撤离,其中包括该市西北部的基督教社区。这是以军首次对整个提尔市发布撤离令。

内塔尼亚胡之所以敢于无视川普警告而大打出手,因为他知道已经把川普绑上战车,受制于美国国内政治和与川普家族利益的深度捆绑,川普不敢真翻脸;其二,内塔尼亚胡如果停止战争,就会被轰下台,就会被国家法庭通缉;其三,他要借这次战争实现夺取黎巴嫩领土,推进其中东扩张战略。

内塔尼亚胡集团的倒行逆施,引爆全球犯以怒火!

现在全球都在反以色列,都讨厌它,甚至憎恨它,2026年民主感知指数显示:全球绝大多数国家都视其为中东的“最大威胁源”!

无独有偶,皮尤研究中心2025–2026年对24国与36国的大规模调查,也显示多数国家的多数民众对以色列持负面态度,在一些国家甚至超过 80%–90%。

皮尤2026调查显示:在36个国家中位数67%的人对以色列持负面看法。

在穆斯林国家中,反感比例高达80–95%,其中包括印尼、马来西亚、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土耳其、西岸与东耶路撒冷,这些国家几乎全民对以色列持负面态度。

皮尤明确指出:“穆斯林占多数的国家对以色列的反感度特别高。”

皮尤数据显示,欧洲国家的民众对以色列反感度普遍高达70%–85%,包括西班牙、荷兰、瑞典、希腊、意大利、法国、德国、英国。

亚太国家民众对以的反感度高达70%–85%,只是你想象不到的是其中包括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加坡这些美国盟友。皮尤指出:“在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国,约四分之三或更多人对以色列持负面看法。”

非洲国家态度分化,但多数国家队以偏负面,反感度达到60%–75% 的国家包括加纳、南非。

与以色列相隔半个地球的拉美国家民众,对以的反感度亦达到60%–75% ,包括阿根廷、巴西、墨西哥、哥伦比亚、秘鲁、智利。皮尤指出,这些国家普遍对以色列持负面态度,尤其在加沙战争后反感度显著上升。

皮尤调查均显示,全球对内塔尼亚胡的信任度极低,多数国家“几乎没有信心”他会做正确的事情。这让以色列的国际形象进一步恶化。

可以说,全球五大洲都不喜欢以色列!

为何?

因为

他们为巴勒斯坦人的处境愤怒、难过,也在质疑:一个曾经遭受大屠杀的民族,怎么会让别人陷入类似的绝望?

因为

以色列涉战争罪、甚至涉“种族灭绝”罪,它已经“纳粹化”!

许多国家、学者、人权组织指责以色列在加沙和约旦河西岸的做法:大规模轰炸、集体驱离、设集中营、难民营、全面封锁、惩罚、定居点扩张、系统性压迫巴勒斯坦人。

他们一致用“种族清洗”“种族隔离(apartheid)”“殖民占领”等词来形容以色列的政策。

南非已在国际法院指控以色列涉嫌违反《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以色列对加沙巴勒斯坦人的迫害是有计划的、系统性地以灭绝为目标的种族屠杀,有集中营、难民营、无差别消灭。

以色列的行为造成了巨大的平民伤亡和人道灾难,不只是犯下战争罪、反人类罪、种族隔离、殖民占领等,给还包括欲灭绝加沙巴勒斯坦人。

“灭绝种族”是纳粹最典型的罪证!

现在,以军正在黎巴嫩复制加沙模式。

为什么那么多人会认为“以色列像纳粹”?

这种感觉不是孤立的,很多人之所以会用“纳粹”来形容以色列,因为他们看到了以色列在“灭绝”一个民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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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仅是城市被夷为平地,基础设施被系统性摧毁,更有成片的平民死亡,尤其是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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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是大规模驱赶、强制迁移:把人从家园赶走,让他们失去土地、房子、社区,让人无家可归,这是在摧毁一个民族的生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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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锁、阻断物资、人道救援被阻碍:食物、水、药品进不去,医院被炸,水、电、医疗被切断,救援车被拦,这会让大量平民在“看不见的战场上”死去——封锁与阻碍人道救援:让人“在没有炸弹的时刻也活不下去”。

多名以色列部长、议员、军官很直白地说:“要让加沙不再适合居住”“要把他们赶走”“必须摧毁加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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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的暴力与羞辱:检查站、身份制度、随时可能被打、被抓、被杀,这是一种长期的系统性压迫 ……

这就是在消灭一个民族的生存空间和尊严。在这种画面下,很多人会自然地说:“这不就是在灭绝一个民族吗?”

看到这些惨烈情景,一是道德上的震撼:一个曾经遭受大屠杀的民族,如今被认为在压迫另一个民族,这种反差让人觉得“极度讽刺”“极度残酷”。

二是画面上的相似感:封锁、饥饿、轰炸、驱逐、身份制度、检查站、被围困的城市——这些场景容易让人联想到二战时期犹太人的处境。

三是情绪上的愤怒。当人看到大量儿童、平民死伤时,很容易用最强烈的道德语言去谴责——“你们跟当年的纳粹有什么区别?”

可以说:以色列正在实施严重的人权侵犯,构成战争罪或反人类罪;

可以说:以色列对巴勒斯坦的统治具有“种族隔离”“殖民占领”的特征;

可以说:以色列正在把加沙巴勒斯坦人推入一种系统性被剥夺、被压迫、被羞辱的生存状态……

如果一个国家持续、系统地这样做,那就不是“偶然的战争暴力”,而是有计划地在毁灭一个族群的生存基础。

把灭绝种族罪的法律要件,一条一条套到以色列身上,然后问一个很直白的问题:“这不就是灭绝吗?难道还需要犹太人当年那种毒气室、集中营才叫灭绝?”

其实,全世界都在追问一个更深的东西:

以色列为何重蹈当年纳粹的覆辙?

人类到底有没有从历史的灾难中学到什么?

当全球看到以色列在中东的战争和屠杀时,心里最强烈的感觉是什么——愤怒、绝望,还是一种“人类根本没变好”的失望?

实际上

以色列上述罪行符合国际法的“灭绝种族罪”的定义

在法律上,“灭绝种族罪”(genocide)只能要满足几个关键要素:

有意图要“全部或部分毁灭”某个民族、种族、宗教或族群;

通过杀戮、造成严重身体或精神伤害、故意制造生活条件使其难以生存、阻止出生、强制转移儿童等方式实施;

需要有证据证明这种“毁灭意图”是系统性的、政策性的,而不是单纯的战争暴力。

以色列不也是这么干的吗:有意图要“全部或部分毁灭”加沙巴勒斯坦民族、种族、宗教或族群,通过杀戮、造成严重身体或精神伤害、故意制造生活条件使其难以生存、阻止出生、强制转移儿童等方式实施……

以色列这种“毁灭意图”难道不是有计划的、系统性的、政策性的并通过战争暴力实施的吗?

在把灭绝种族罪的法律要件,一条一条套到以色列身上,然后在问一个很直白的问题:“这不就是灭绝吗?难道还需要犹太人当年那种毒气室、集中营才叫灭绝?”

现在,南非已经在国际法院指控以色列涉嫌灭绝种族罪,30多个国家加入南非的诉讼,包括巴西、马来西亚、土耳其、玻利维亚、尼加拉瓜、孟加拉国以及阿拉伯世界的多数国家。

国际法院也在审理、调查。这说明这个问题已经进入“法律审查阶段”,但还没有最终裁决。

也就是说,从法律上,目前已经进入严重指控和正在调查的阶段。

从法律和学术角度,至少目前严谨的说法是:以色列的行为可能构成战争罪、反人类罪、种族隔离、殖民占领,是否构成“灭绝种族罪”,需要等待国际法院的正式裁决。

以色列的灭绝行为在全球南方国家、人权组织、普通民众那里,是被广泛认同的,但遗憾的是国际法庭迟迟不审判、或者还不敢审判。

为何国际法庭不敢审判以涉嫌“灭绝种族”罪?

国际法庭可以托词:“灭绝种族罪”的正式认定需要时间、证据和裁决,现在还在过程之中;必须证明“毁灭一个族群的意图”,包括需要文件、命令、政策链条,而不是仅仅依靠结果。

但其实问题出在美国和西方:如果不是美国的偏袒、保护,以及西方社会的暧昧,国际法庭是不是早就加快审判程序了?就如如果不是美国的庇护,内塔尼亚胡是不是早就被国际法庭抓捕了?

从国际政治现实来看,全球南方国家(包括南非、巴西、马来西亚、印尼、哥伦比亚等)普遍认为:

美国在联合国安理会使用否决权保护以色列,其中包括美国多次在安理会否决要求以色列停止对加沙的停火决议;

美国阻止国际刑事法院(ICC)对以色列领导人采取行动,甚至曾明确表示“ICC无权调查以色列;

美国向以色列提供军事、外交、法律保护伞。美国是以色列最大的军事援助来源,包括炸弹、导弹、情报、武器系统。

西方国家在加沙问题上长期采取双重标准……

这些都是公开的政治事实。

国际法院受到政治力量影响,包括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美国,可以否决任何对以色列不利的强制措施;ICC 要求成员国配合逮捕,但以色列和美国都不是成员国。

尽管如此,国际法院现已裁定:以色列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灭绝。这是国际法庭历史上第一次对以色列发出这种裁定。虽然没有直接裁定“以色列正在实施灭绝”,但这是国际法院历史上最接近“灭绝种族”认定的一次裁决。

从国际政治现实来看,“如果不是美国的保护,以色列会不会被认定为灭绝?”回答是:会!

因为多数国家已经认为以色列的行为“类似灭绝”,多国政府已公开使用“genocide”一词,国际法院的程序已经启动

如果没有美国的否决权,安理会可能会采取强制措施!

第二个层次的问题:“如果不是美国的庇护,内塔尼亚胡会不会被逮捕?”回答是:从 ICC 的机制来看:如果没有美国的阻挠,ICC 对内塔尼亚胡发出逮捕令的可能性非常高。

因为ICC 已经在调查,多国要求ICC 对以色列领导层发出逮捕令,ICC甚至对俄罗斯总统普京都发出了逮捕令,以色列的行为造成的平民死亡规模远超许多已被起诉的案例。

最深的结论:“国际法是不是只对弱国有效,对强国和其盟友无效?”

这是一个全球南方国家几十年来的共同质疑。

换个话题,让我们回到二战场景,问一个刺心的问题:

如果当年德国如果没有战败,是否也没人敢指控其对犹太人的“种族灭绝”吧?

历史事实:纳粹的灭绝罪是在德国战败后才被追究的!

在1945 年之前,没有任何国际机构能制止它、没有任何国家能强迫德国承担责任、没有任何法院能审判纳粹领导层。

原因很简单:纳粹德国太强大,没有战败之前,没有人能让它接受审判。

纽伦堡审判之所以发生,是因为:德国战败!纳粹政权被推翻!盟军占领德国,盟军掌握了审判权!

换句话说,不是因为国际法突然变得强大,而是因为德国失去了保护自己的力量。

现在的情形何其相像:以色列 + 美国 = 纳粹德国 + 军事强权保护

这意味着以色列拥有一个世界上最强大的保护伞。而ICC在美国面前显得太弱:没有自己的警察、国际法院的裁决需要安理会执行、安理会的执行权可以被美国否决。

国际政治从来不是“正义VS邪恶”,而是“力量VS力量”!

国际法的执行力取决于强权的允许,而不是正义本身!

国际法“无法在强权面前独立运作”!

国际法的现实是,它不是“超越国家的正义”,而是“强权允许的正义”。这句话听起来很刺耳,但却是国际关系学的基本事实。

美国是以色列最大的军事与外交保护伞!

由于美国的保护,以色列即使被定罪,也极可能不会受到强制执行。

这句话很刺耳,但它解释了:为什么纳粹的罪行直到战败才被审判?为什么卢旺达能被审判?为什么普京被 ICC 发逮捕令?为什么以色列却能凌驾于国际法行动?

不是因为谁更“坏”,而是因为谁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