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提12字方针让安倍之流无处可钻!
中共中央。习近平总书记7月30日在主持政治局就建设海洋强国研究进行第八次集体学习学习时强调,建设海洋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谈到“海洋维权”时,习近平重申,要坚持“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针,推进互利友好合作,寻求和扩大共同利益的汇合点。
习近平还指出,要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着力推动海洋维权向统筹兼顾型转变。我们爱好和平,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但决不能放弃正当权益,更不能牺牲国家核心利益。要统筹维稳和维权两个大局,坚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相统一,维护海洋权益和提升综合国力相匹配。要坚持用和平方式、谈判方式解决争端,努力维护和平稳定。要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局面的准备,提高海洋维权能力,坚决维护我国海洋权益。
习近平指出,我国既是陆地大国,也是海洋大国,拥有广泛的海洋战略利益。经过多年发展,我国海洋事业总体上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这些成就为我们建设海洋强国打下了坚实基础。我们要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陆海统筹,坚持走依海富国、以海强国、人海和谐、合作共赢的发展道路,通过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方式,扎实推进海洋强国建设。
“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12字方针,是邓小平上世纪80年代提出的解决海洋争端的战略思想。这一战略方针可以概括为一个原则、两个办法。
**“一个原则”,就是“主权属我”。**这是12字方针的核心立场。1984年2月,邓小平就有些周边国家占据南沙岛礁表态:“那里历来是中国的领土……我们多次声明主权是中国的,管你占领不占领,主权还是中国的。”同年10月,他再次指出:“南沙群岛,历来世界地图是划到中国的,属中国”。
南海主权属于中国,这是不争的事实。远的历史且不说。众所周知,二战后的1946年,国民党海军将领林遵,率领舰队代表中国政府收复了南海诸岛。因当时林遵乘坐“太平“号驱逐舰前去收复,故而南沙最大的岛屿得名“太平岛”,至今仍为中国台湾占领。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依此而主张南海为中国的管辖海域。从新中国成至60年代,南海一直不存在主权争议。
邓小平曾明确指出,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国家的主权和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邓小平关于南海、东海的多次讲话,都明确讲到主权问题,认为在这些问题上“中国最有发言权”。南海主权属于中国,这是中国处理南海问题的原则立场和政策出发点,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不能偏离,不能妥协,不能让步。对于南海主权,要“针锋相对,寸土必争”! **针对南海问题的现实状况,邓小平坚持在“主权归我”的前提下,提出了“武力收回”或“共同开发”两个办法。**还是在1984年10月,邓小平在提到南沙问题的时候说,“南沙群岛,历来是世界地图都是划到中国的,属中国,现在除了台湾占了一个岛之外,菲律宾占了几个岛,越南占了几个岛,马来西亚占了几个岛,将来怎么办?一个办法是我们用武力,统统把这些岛收回来。一个办法是把主权问题搁置起来,共同开发。这就可以消除多年积累下来的问题。”
邓小平之所以提出后一个办法,其背景主要是当时中国刚刚走上改革开放之路,中国的现代化建设需要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其中包括消除冷战时期东南亚国家长期形成的对中国的敌视性思维。也可能小平还考虑到当时中国的军事实力还不足以完全控制整个南海,特别是南沙深海海域。所以他可能希望通过“搁置主权,共同开发”,“消除多年积累下来的问题”,增加与东南亚国家的互信。
基于这一目的,1986年6月,邓小平向到访的菲律宾副总统劳雷尔提出:“南沙问题可以先搁置一下,先放一放,我们不会让这个问题妨碍与菲律宾和其他国家的友好关系”。1988年4月,邓小平与到访的菲律宾总统阿基诺夫人会谈时再次提出:“从两国友好关系出发,这个问题可先搁置一下,采取共同开发的办法”。
邓小平的12字方针既坚持原则绝不让步,又审时度势灵活应变。
1992年7月,中国外交部长钱其琛,参加第25届东盟外长马尼拉会议,正式向南海争端诸国,阐述了中国关于解决争端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但自此以后,中国从官方到舆论只强调这8个字,而鲜提及“主权属我”。邓小平的12字方针逐步演变成8字方针。其结果是,搁置主权争议只是中国单方面的的良好愿望,而已经占领了南海岛屿的国家,不仅对此充耳不闻,而且我行我素,变本加厉地蚕食我海上国土。
所以,习近平现在重申12字方针,完整地表达12字方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习近平强调解决南海问题的前提是南海“主权属我”。**这是处理南海问题的原则立场,是中国的底线,不容商量。离开“主权属我”,处理南海问题就失去目标和方向,任何办法都随之失去意义。习近平虽然没有直接重申邓小平的“武力收回”被他国侵占的岛屿、海域,但他强调,坚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相统一,决不能放弃正当权益,更不能牺牲国家核心利益。这里也含有绝不放弃主权的严正立场。
**其次,习近平重申“搁置争议”前提是主权属我、正视争议。**习近平重提“搁置争议”,前提是对方要承认“争议”,正视“争议”而绝不容许像安倍之流那样否定“争议”。中国以极大的包容心主动提出把争议问题先搁置一下,不急于解决,希望借此“消除”南海、乃至东南亚“多年积累下来的问题”,使这些问题不妨碍我国同有关国家友好关系的发展,以平心静气地商讨一个可为各方接受的方式。但是,“搁置争议”需要各方共同遵守,并不是中方单方面搁置,更不等于一味忍让,而是需要相关各方以发展的大局为重,共同坚持,相向而行。中国决不会吞下单方面“搁置争议”,而对方却步步紧逼、得寸进尺的苦果。
**再次,习近平重申“共同开发”前提是主权属我、搁置争议。**所以更加重视实际效果。按照习近平的思路,就是要“坚持走依海富国、以海强国、人海和谐、合作共赢的发展道路,通过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方式,扎实推进海洋强国建设”。邓小平曾提出,共同开发的无非是那个岛屿附近的海底石油之类,可以合资经营,共同得利嘛。但由于种种原因,共同开发始终难以真正实现,甚至在南海形成了“我方搁置开发,他方竞相开发”的被动局面。现在习近平旧话重提,就是在“主权属我,搁置争议”的原则下更注重落实开发实效。所谓共同开发,也需要双方共同协议,共同坚持,而绝不是任由他人不顾“主权属我”或者不“搁置争议”而擅自开发,为所欲为。如果争议对方拒不接受“共同开发”,中国也绝不放弃原则任其我行我素。
**第四,习近平重申12字方针进一步宣示走和平发展道路。**习近平强调“主权属我”,但没有放弃和平解决争议的道路,没有关闭外交协商的大门,而是进一步重申“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打开了一条灵活处理问题的空间。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我们爱好和平,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按照习近平的思路,要坚持用和平方式、谈判方式解决争端,努力维护和平稳定。当然,这是在不放弃正当权益、不牺牲国家核心利益的前提下维护我海洋权益;另一方面,在大局观框架下处理争议,要统筹维稳和维权两个大局,坚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相统一,维护海洋权益和提升综合国力相匹配。总之,中国做好了应对各种复杂局面的准备,提高海洋维权能力,坚决维护我国海洋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曾在相当长时间内,大谈特谈“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却忽略和忽视了“主权归我”这一至关重要的起决定作用的立场,这也为那些对我国领土有非分之想的国家留下了把柄和借口。作为新一届的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人,习近平就“海洋维权”问题完整提出“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尤其强调“主权属我”,这无疑为丰富和完善了我“海洋维权”注入了新的内涵。
“主权属我”,这是一句掷地有声、震耳发聩的声音,目的是为最终解决领土问题创造条件。
“主权属我”,让安倍之流彻底断了侵占我海洋权益的念想。尽管“和平与发展”当今世界两大主题,但我们的周边并不太平。近几年,随着美国“重返亚太”战略的作祟和发酵,有那么个国家相继在我海疆挑起的南海危机、东海危机、黄海危机等,以及日本抢占我钓鱼岛、菲律宾抢占我黄岩岛、越南抢占我西沙、南沙诸岛屿等事件,就连印度也在我藏南地区频频制造摩擦。通过几十年的打拼,我们强大了,为何我们的周边现在反而不安宁了?追根问底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我们过去一味地强调“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而忽略和忽视了“主权属我”这一至关重要的起决定作用的立场。“主权”不明朗,他国自然会产生非分之想、并蠢蠢欲动!
殊不知,“主权”问题是不能谈判的,更不允许买卖的!今天,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人,习近平主席完整提出“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尤其强调“主权属我”有力地向世界宣示和表明:我的领土就是我的,谁也别想拿去!说到底,“主权属我”是我国解决“钓鱼岛”等诸多领土争端问题的底线,这个底线,谁也不能碰;谁碰了,我们绝不会答应!
“主权属我”让那些妄图侵占我海洋权益的国家彻底断了念想。